11月1日,城月镇人大组织代表就《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以贯之河长制的重要指示精神,高标准抓好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组一行前往城月镇后溪河,实地察看了解河面漂浮物清理、河道周边环境治理、沿河农耕生产、安全警示标识设置、防溺水救援设施、污水排放口管控等情况,听取后溪河河长落实《条例》工作情况汇报。
检查组强调,《条例》实施以来,镇政府着力在依法保护河道,加强河道建设,规范河道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全镇河道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治化。就如何做好相关工作,检查组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各级河(湖)长要强化责任意识,统筹兼顾保护与发展,严格落实巡河护河责任,高位推动《条例》贯彻落实。二要坚持问题导向,镇相关部门要常态化落实河道巡查工作,加大河道日常巡逻“回头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做好治理,形成长效治理机制,保障河道水环境持续健康。三要加强宣传力度,加强村民关于河道保护的宣传教育,呼吁群众积极参与河道保护与日常监督,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营造群众爱河护河的良好氛围。四要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河湖管护中的参与、监督和推动作用,扎实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下一步,城月镇人大将继续发挥人大代表身在基层、处于一线、便于监督的优势,常态化组织开展河道巡查、监督、宣传等活动,积极为河长制工作建言献策,推进河道治理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共同维护良好的水域生态环境。
作者:杨映红
校核:罗小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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