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4-12-13 点击数:- 分享到:

12月13日,遂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代主任陈辉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林英等25名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陈耀明为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任命王颖斌为遂溪县人大常委会遂城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谢跃祺的遂溪县人大常委会遂城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接受谢跃祺辞去遂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遂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接受林行、庄宁、庞建华、林志平、吴华球、彭锦春、陈辉龙辞去遂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任命何兰芳为遂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任命洪宇翔为遂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免去曹泉的遂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陆春远的遂溪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免去蔡炳胜的遂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宪法宣誓仪式现场

会议为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证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其他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候选人黄彦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窦兴伟,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人社局等单位领导,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作者:罗小芹

校核:罗小芹

责编:欧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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