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人大常委会检查《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3-06-01 点击数:- 分享到:

5月31日,遂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揭盛带队检查我县《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并召开汇报会。县委宣传部、县委党史研究室、县文广旅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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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走访检查遂溪青年抗敌同志会支屋分会旧址

检查组一行走访了遂溪青年抗敌同志会支屋分会旧址、抗法团练总部旧址、遂溪人民抗法纪念碑等地,详细了解了遂溪县贯彻实施《条例》和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目前,遂溪县共有现存革命旧址12处,其中有3处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对革命遗址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力度,把红色基因传承好、发扬好,依托黄学增纪念馆、钟竹筠故居、下洋东征文化村等革命旧址,成功打造了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极大地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群众对红色革命资源的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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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会现场

随后,检查组在县文广旅体局会议室召开汇报会,听取了县文广旅体局汇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相关职能部门作了补充发言,检查组部分委员及人大代表作了交流发言。检查组对遂溪县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给予了肯定,同时在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利用方面也提出了建议。

揭盛强调,一要高度重视革命遗址保护传承工作,进一步推动《条例》在遂溪落地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加强保护,统筹兼顾,建立革命遗址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要创新推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遂溪县红色革命资源点多面广,要统筹规划,整合利用,不断提升红色资源展陈内涵,争取资金加快多源投入运行机制,真正把红色资源打造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旅产业融合发展基地。三要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强化红色资源教育引领。加强红色讲解员的培养,围绕相关历史时期、历史事件,讲好遂溪故事,奋力谱写美好遂溪新篇章。



作者:黄珍

校核:孔章倩

责编:陈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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