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纪要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9-07-11 点击数:- 分享到:

7月9日,遂溪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会期半天。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苏琛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遂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草案)》。

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陈政《关于提请审议廖建昌同志挂职的议案》;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明《关于提请审议周文宇同志任职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祝冰同志任职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免去欧志强同志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免去许日同志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免去周金光等同志检察员职务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廖建昌同志为遂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1年);任命周文宇为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任命祝冰为遂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欧志强的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许日的遂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周金光、朱生、陈汉林、苏尚宪的遂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出席会议人员(24人):苏琛、黄洁、江涛、陈日胜、孔波、韩永红、杨靖华、欧学雄、陈珍、卜小明、陈观荣、陈达、苏广培、黄彦彤、叶方华、杨歆颖、梁杰、黄任远、梁广仁、陈霖、麦红、李亲、暴小江、黄高梅。

      请假人员(7人):姚德、潘松海、卜景明、邹婵、朱月明、陈秋怡、王磊。

列席会议人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阚生波,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吴民,县法院院长吴志勇,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筱娴,县府办主任李和清,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卢志军,县发改局局长叶志军,县财政局局长党组成员、主任科员杨柳,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庞润,县人社局副局长叶景光,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