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纪要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9-07-08 点击数:- 分享到:

    6月28日,遂溪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期半天。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苏琛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方案的议案》,并表决通过该议案的决议(草案);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这两份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七五”普法的工作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专项报告。

    会议分别听取了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陈波、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余良2018年以来的工作述职报告,并分别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陈政《关于提请免去肖培舜同志职务的议案》;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阮小远《关于提请林国球同志任职的议案》;审议了县人民法院院长吴志勇《关于提请免去林文英同志职务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林国球为遂溪县监察委员会委员;免去肖培舜的遂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免去林文英的遂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出席会议人员(23人):苏琛、黄洁、江涛、陈日胜、孔波、韩永红、杨靖华、陈珍、卜小明、陈观荣、陈达、苏广培、黄彦彤、叶方华、杨歆颖、朱月明、梁杰、黄任远、梁广仁、陈霖、麦红、李亲、陈秋怡。

    请假人员(8人):姚德、潘松海、欧学雄、卜景明、邹婵、王磊、暴小江、黄高梅。

    列席会议人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刚,县监委副主任戴林竹,县法院副院长陈宪章,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尚保,县府办副主任陈志强,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卢志军,县财政局局长卢旺,县民政局局长伍里祺,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庞应发,县司法局副局长吴俊,县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崔凯旭等班子成员,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余良及其班子成员,县人社局副局长冼国福,县人大代表李强、陈仲强,各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