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8日,遂溪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苏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生猪养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现代渔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村委(社区)换届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生猪养殖产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黄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陈诚同志任职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黄珍为遂溪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陈超铭为遂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任命陈诚为遂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黄珍的遂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出席会议人员(27人):苏琛、江涛、黄洁、姚德、陈日胜、孔波、韩永红、杨靖华、陈霖、欧学雄、陈珍、苏广培、陈华兴、陈达、陈武、王磊、翟义、潘松海、黄高梅、卜小明、陈秋怡、陈春燕、邹婵、黄任远、朱月明、周金光、李亲。
请假人员(2人):暴小江、杨歆颖。
列席会议人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闽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林国球,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陈景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建明,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黄彦彤,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李强,县卫健局局长袁臻,县民政局局长伍里祺,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局长岑国强,县水务局局长陈开林,县人社局局长樊标,各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