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纪要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1-02-26 点击数:- 分享到:


2020年2月26日上午,遂溪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八次会议,会期半天。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苏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撤销遂城镇设立遂城街道和附城镇方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县人民政府撤销遂城镇设立遂城街道和附城镇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和先进办理单位的决定、关于召开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列席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七次会议人员范围的决定。

会议讨论和修改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拟提交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十三份文件[大会议程(草案)、大会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计划预算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各代表团正、副团长建议名单、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代表提出质询案或询问的有关事项(草案)、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代县长骆华庆同志《关于提请审议郑辉同志任职的议案》、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沈建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林洪泽同志辞去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郑辉同志为遂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任命沈建平同志为遂溪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任命林景华同志为遂溪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任命李康君同志为遂溪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任命庄丽清同志为遂溪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接受林洪泽同志辞去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及新当选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及新当选代表资格审查的决议,确认骆华庆、陈正中、陈燕清、洪文泽、王武庆、罗允升、岑志东、陈怀东、袁庆等9位同志的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

出席会议人员(24人):苏琛、江涛、黄洁、姚德、陈日胜、孔波、杨靖华、欧学雄、陈霖、陈珍、苏广培、陈华兴、陈达、王磊、翟义、黄高梅、卜小明、陈秋怡、杨歆颖、梁广仁、陈武、陈春燕、邹婵、周金光。

请假人员(6人):韩永红、潘松海、暴小江、朱月明、黄任远、李亲。

列席会议人员: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吕汉武,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林国球,县人民法院院长李非白,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筱娴,县府办副主任许华荣,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卢志军,县人社局副局长冼国福,各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