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遂溪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九次会议,会期半天。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苏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县城主要街道“白改黑”和县城社区泥路硬底化问题的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关于遂溪河流域水质提升工程推进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县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县城主要街道“白改黑”和县城社区泥路硬底化问题的议案办理方案报告的决议》《关于遂溪河流域水质提升工程推进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遂溪县人民法院《关于报请许可进行刑事审判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周阳山进行刑事审判的决定》,许可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周阳山进行刑事审判。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永龙辞去遂溪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和湛江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接受王永龙辞去遂溪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和湛江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陈政同志《关于提请审议李裕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李裕宏同志为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免去王月美同志的遂溪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出席会议人员(23人):苏琛、江涛、黄洁、陈日胜、孔波、韩永红、杨靖华、欧学雄、陈霖、陈达、陈珍、苏广培、陈华兴、黄高梅、邹婵、杨歆颖、卜小明、黄任远、翟义、王磊、陈秋怡、黄彦彤、陈武。
请假人员(9人):姚德、潘松海、朱月明、暴小江、李亲、梁广仁、陈春燕、陈观荣、周金光。
列席会议人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光提,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戴林竹,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宪章,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尚保,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钟强,县发改局局长叶志军,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岑国培,县水务局局长陈开林,县城综局局长庞应发,县人社局副局长冼国福,各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