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2-04-27 点击数:- 分享到:

2022年427日遂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通过


“十三五”时期,遂溪县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圆满完成,“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公民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遂溪,为全力建设域副中心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浓厚的法治氛围,根据全国、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全、省、市“八五”普法规划,结合本实际,对2021年至2025年在全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和加强解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全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深入学习宣传根本法和基本法及与促进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加强宪法宣誓平台设施建设。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组织公民开展宪法诵读、礼敬宪法活动。加强对在港澳青少年进行宪法、基本法教育。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注重结合民事典型案例释法普法,提高民法典普法质量,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刑法、行政处罚法和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促进预防犯罪和行政争议。大力宣传关于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围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卫生健康、扫黑除恶、毒品预防、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八五”普法时期新制定和修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在的港澳台企业、居民和外国人及赴境外的企业、居民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和旁听案件庭审制度,纳入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综合督导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加强对乡镇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法治培训,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管理和从业人员、媒体从业人员等的法治教育。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留守儿童、农民工、退役军人及军属等群体特点,开展针对性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防止高空抛物坠物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推动法治行为习惯养成。

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体现到普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把法治元素融入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因地制宜依托党群政务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等场所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红色法治文化品牌。培树、命名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法治文化创意基地和普法工作室。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地方文化融合发展。

五、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县、法治、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加强动态管理。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提升依法治校示范校质量。深化依法治企,落实公司律师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企业将合规管理嵌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守法经营,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依法治理网上突出问题。聚焦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校园贷”“套路贷”等涉众型违法犯罪和新型违法犯罪,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等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的宣传教育。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把普法融入本地法过程,扩大社会参与,加强对政府规章的宣传解读。进一步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推进执法办案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全程普法。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典型案例发布和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普法作用,加强普法讲师团队伍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畅通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全面拓展普法网络平台,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探索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推进普法信息“智慧分发”。加强对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传播的引导和规范。创新普法方法手段,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并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创作形式灵活多样、内容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作品,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

七、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促进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常态化开展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加大法治类公益广告投放比重。广场商场、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运输、旅游景区等市场主体,充分利用地标场所、先进技术等优势资源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公益普法宣传。

    八、加强组织实施。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参加普法活动,研究解决普法相关重大问题。县、镇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经费、设施等工作保障,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的运用,并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推动人财物资源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下沉。县、镇两级普法主管部门及议事协调机构要履职尽责任,确保普法规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