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遂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遂溪县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县人大代表王光和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遂公〔2024〕74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遂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许可遂溪县公安局依法对遂溪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光和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年12月13日遂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遂溪县公安局《关于提请许可对县人大代表王光和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报告》(遂公〔2024〕74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遂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许可遂溪县公安局依法对遂溪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光和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