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水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1-01-04 点击数:- 分享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按照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由遂溪县水务局编写而成。本报告内容涵盖县水务局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可在遂溪县政府网(www.suixi.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遂溪县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东山路20号办公楼2楼,邮编:524300,电话:0759-7762418,传真:7759332,邮箱:WAZG668899@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等有关制度,不断构建长效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条例》要求和县政府工作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根据政务信息的变化进行网站内容的维护,并实时更新我局动态新闻,将日常的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工作动态模块向公众展开,最大限度保证主动公开工作的透明高效。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87条(其中工作动态77条,政务公开4条,组织机构1条,部门文件5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2021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狠抓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巩固现有成绩,并努力改进存在问题:一是紧盯各类信息内容变化情况,及时对接相关股室,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二是加大依申请公开新条例的学习力度,把依申请公开条例学深学透;进一步扩大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范围,使全体工作人员都清楚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内容、程序。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学习、定期培训等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力量,更高效地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信息公开大厅网址为www.suixi.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遂溪县水务局

2020年1月5日

附件:

遂溪县水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遂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2020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87条,其中工作动态77条,政务公开4条,组织机构1条,部门文件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增1

3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8

减16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9

0

2

行政强制

1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5

减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975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文字描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