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水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3-12-22 点击数:- 分享到: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水务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依法规范行政职权,提高水行政执法能力,加强监管责任,全县水利工作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不断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凝聚干事创业力量

  我局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5次、党组会议学习15次,“三会一课”学习80余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筑牢干部思想防线,凝聚干事创业力量。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水务法治建设

  2023年以来,我局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律培训和法治专题讲座等方式,多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解决业务具体问题的具体实践,不断推进法治工作、方法创新。要求干部职工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无论是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还是河湖管护、执法监督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执行,要依法审批并依法监管,自觉加强自身法治能力建设,同时加强对相关业务的培训。通过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引领带动水务系统干部职工自觉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不断健全水利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水利法规制度,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高整体依法行政能力,逐步打造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法治一体推进新格局。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水利法治建设取得成效。通过带头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省、市、县的相关文件精神,让水务系统党员干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的殷殷嘱托,始终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积极践行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同时,通过压实各级责任,落实水务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各项任务,统筹推进水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和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并对依法行政重点领域或者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研究推进,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落实整改,全面推进水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确保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统筹,全面强化法治思维。

  一坚持组织统筹部署,形成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坚持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牵头抓总、运筹谋划、督促落实等职能作用。三是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要点,制定《遂溪县水务局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遂溪县水务局2023年学法计划》《遂溪县水务局2023年普法工作要点》,为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下总基调。四是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按规定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融入到全局日常工作中;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干部队伍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学习宪法和水利领域相关法律法规、集中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切实增强干部队伍党性修养和法律素养,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认真贯彻执行《遂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溪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遂府〔2023〕20号),依法严格执行公开征求公众及相关部门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按规定报备案等程序;专业性、技术性比较强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积极推进本部门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做好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及动态更新。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重大水利决策程序,一是广泛听取意见。健全公众参与重大水利决策的规则和程序,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涉及面广、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事先告知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项公共决策的意见,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进行风险评估,增强行政决策科学性民主性。二是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出重大决策前申请司法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相关文件政策。三是集体讨论决定。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经水务局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坚决杜绝擅权专断、滥用权力。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依法审慎用权。2023年,我局立足于行业职能,严把审批关口,保证行政审批的专业性、科学性、可行性,依法依规审批行政许可30余宗,真正做到审慎用权,依法行政。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事前信息公开,事中公示合法合规,行政执法结果及行政执法年度数据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文字记录合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归档。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和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依法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发挥行政复议对违法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纠错作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四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持证上岗,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五是认真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责,依法打击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我局深入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执法巡查行动32场次,联合其他部门开展执法行动18场次,出动执法人员210多人次,排查非法取水企业70多家,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63份,全县范围内封闭非法取用地下水井73口,有效地保护了河道安全和生态环境。

  (四)依法主动接受监督,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一是依法主动接受监督,督促领导班子依法行政,不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14件,其中:主办件5件、会办件9件,全部回复,办理回复率100%;检察建议3宗,回复率100%。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按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严格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2023年,未收到出庭应诉通知和行政复议案件。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信访条例》精神,严格执行信访工作和维稳工作责任制,认真对待每一件信访件,做好投诉案件的查处和回复工作,尽力将上访案件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当地,切实做到上访不扩大、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建立完善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部署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年度学法计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二是征订《法治日报》《水法律汇编》等刊物一批,更好地满足干部职工学法需求,为学法用法普法奠定基础。同时,倡导干部职工通过登录“学习强国”、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以及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系统等方式,多途径进行法律自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增强法律意识。三是举办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法治专题讲座和《水法律汇编》专题学习培训会等,为水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强力的法律保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四是按县普法办统一部署,组织水务系统全体在职干部职工,通过登录“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进行无纸化学法及考试,如期完成,参加率和优秀率均达100%。五是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段,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讲解文明用水、节水知识、悬挂宣传横幅、LED屏滚动播放、微信群发送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2023年以来,通过各类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普及水行政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受众1万余人次,营造全民参与、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社会公众依法用水、保护水资源的意识。

  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制审核力量薄弱。我局没有专门法制工作机构,法制工作力量比较薄弱,多数法治审核人员首次从事法制审核,也暂未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司法考试,法制审核能力薄弱,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二)水政执法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能力素质有待加强。通过案卷评查,发现执法中常常出现适用法律有偏差,没有制定自由裁量清单或者不按清单行使自由裁量权等现象。

  (三)现有的监督手段较为单一。目前,我局现有的监督手段较为单一,监管往往主要以传统的部门组织检查、抽查方式为主,很少牵头其他部门实行跨部门联合抽查。原因在于联合抽查意识薄弱,缺乏实体操作规程,联合抽查缺乏协调机制和约束机制等。

  七、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一)加强法治审核力量。首先,要加强对法治审核人员的专业理论学习培训,提高审核人员协同审查能力;其次,在公务员招录中,适当考虑设定岗位条件,招录通过司考人员;最后,要形成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治审核工作中的参谋作用。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水平。一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重学法用法能力的培养,通过以案释法,案卷互评,举办执法业务培训等途径,加强干部之间的“传帮带”,不断提高水务工作人员素质水平,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的知法懂法的水利专业干部队伍。二是主动加强与检察、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管理、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及“两法”衔接机制,形成打击非法水事行为的执法合力;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深化水利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水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三)坚持完善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水利治理管理能力和水平。克服原有单一监管模式,进一步提高跨部门联合监管意识,推动执法重心下移,监管关口前移,将工作重心逐渐从被动的事中事后执法转移到主动的社会引导、公众参与、前置管控上。加快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搭建智慧水利平台,逐步完善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以及重点河段、碧道的视频监控,绘制全市一体化水利监管“一张图”。

  接下来,我局将紧紧围绕水利高质量发展工作,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治水管水兴水护水”的理念,紧紧扭住法治政府建设这条主线,聚焦水利重点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标准服务、精准普法、严格执法一体推进,全力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水平,奋力推动遂溪水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安全发展。

  遂溪县水务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