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下旬至11月下旬,市委第十二交叉巡察组对县水务局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15日,市委第十二交叉巡察组向中共遂溪县水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和省委工作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一号文件及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等内容的学习。自2月15日巡察情况反馈会以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共7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7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精神、中央一号文件等。同时,在学习环节增设个人发言交流环节,要求党组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谈学习心得,谈工作思路,并形成个人的学习笔记。
二是不定期开展各类专题学习培训,并要求局党组成员和全体干部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和个人工作实际,形成学习、工作心得体会,确保学深悟透 、入心入脑,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出实效出实绩。目前,我局党组成员和干部职工已形成学习心得或工作调研报告30余篇。
三是借助“湛江市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发动全体干部自觉学习。目前,我局干部通过“在线学习中心”学习平台学习积分人均达到80分以上,通过“学习强国”平台日均学习达到40人次以上,日均学习积分达到40分以上。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自觉性增强,学习效果显著。
2.对“水资源管理、保护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履职,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河长办关于进一步明确四级河长湖长巡河履职要求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河长巡河履职要求,加大对各级河长的监管力度,实行月通报的形式通报巡河履职不到位的河长,分别于3月20日、4月18日、5月12日、6月28日通报了2023年2、3、4、5月份镇、村级河湖长巡河履职情况;深入持续开展“五清”“清四乱”系列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万里碧道项目、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等系列重大项目,优化我县水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河湖。
二是加强海堤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遂溪县乐民海堤穿堤 PVC 管对海堤影响评价报告》,将不再使用的穿堤 PVC 管需全部拆除、封堵,位于堤防平均最高潮位加安全超高水位以下的穿堤PVC管按要求统一迁移至堤防平均最高潮位加安全超高水位以上,堤面的水井全部填埋井孔,清除乐民海堤管理范围内杂草灌木、垃圾和弃土,并督促属地政府加强对海堤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水利工程发挥应用的效益。
三是强化水库运行维护养护力度。要求属地镇政府加强对马玲水库和谭六水库的日常管理维护,更换安全警示牌,清理大坝杂草等,确保水库良好运行。
3.对“防汛意识不强,存在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争取落实整改资金,按照定额标准配备备足防汛备汛物资(设备)。我局已向县政府请示支持解决水利工程防汛备汛抢险物资储备经费7960480元,用于配备备齐抢险救生舟、救生衣等防汛备汛物资(设备),同时,积极申请上级水务部门的大力支持。由于我县财政资金困难,无法安排水利工程防汛备汛抢险物资储备经费,建议由我局商请县应急管理局调剂使用抢险救灾物资。经我局与县应急管理局协调,目前我县储备有抢险救生舟35艘、救生衣700多件,全县16个镇(街道)在遂溪县应急管理局的统一指挥调剂下合理使用防汛备汛物资。同时,我局也积极争取广东省水利厅的支持,申请调拨一批应急防汛物资给我局使用。
二是提高防汛意识,建立完善防汛物资管理制度。3月3日,我局印发《遂溪县水务局防汛抗旱物资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建立防汛物资储备和调运管理制度。2月24日,我局组织人员对防汛物资仓库的物资进行分类,建立仓储卡标牌,标注清楚规格、型号、数量等,登记详细的物资管理台账,对防汛物资进行分类管理,建立物资管理台账,加强物资维护,定期检查老化的物资,超过储备年限或损坏的及时报废更新,清理出库,妥善处理,做好销账记录和残值回收工作,使防汛物资(设备)管理逐步规范化,确保防汛工作中物资的科学使用。
(二)对“履行乡村振兴资金监管职能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对“涉农专项资金支出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涉农专项资金支出。巡察反馈我县水利领域涉农专项资金未支出资金19726.28万元,截至2023年5月12日,已支出资金3487.93万元,已请款资金7100.33万元,财政回收资金4773.54万元。
二是加快推进库竹围海堤达标加固工程。库竹围海堤达标加固工程结余124.79万元,3月10日,我局组织该工程参建单位召开推进会,目前已核出完成工程量,但由于去年监理单位申请监理进度款32万元,财政部门并未支付,导致监理单位存在抵触情绪,要求监理费进度款支付到账后再对施工费进度款资料签字盖章,我局对此事与多方进行协调推动。
三是加快完工工程验收工作。遂溪县江洪河治理工程涉农安排资金偏大,造成资金结余较多,我局已向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申请将多余资金调整其他项目实施,另外由于去年强降雨造成江洪河坛头水闸旁边河堤决堤,我局组织已参建单位召开会议确定坛头水闸河堤决堤修复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加快修复进度及验收资料整编完成验收,加快资金支出进度。2021年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和饮水工程水质提升工程项目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验收并向财政请款。
2.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及时梳理58项未验收工程的原因,同步召开建设单位、法人及监理等人员工作会议,要求建设方面在限定时间内提交验收资料。
二是验收前,先组织人员对未验收的工程进行全面复核,对每个工程现状及存在问题建立台账,对初验收不达标的,要求建设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进行完善。
三是抽调移民、建管、工程管理处、规计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专门验收工作小组,严格按工程验收标准逐一对每项工程进行验收。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坚决不给予验收。
四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我局于2月20日、2月22日、3月6日、3月15日和5月8日五次组织移民工程工作会议,对工程验收及建设质量作了明确要求,同时我局在今年4月成立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小组,加强移民工程质量的监管。
五是建章立制,规范化、专业化管理项目。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库移民后扶项目管理,更好发挥监督作用,我们结合本县实际,研究制定了《遂溪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目前文件正在走程序。
3.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建设项目闲置”的问题
一是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
二是指导督促永胜村和东盛村落实整改任务,协调解决两村在整改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永胜村已组织人员对文化楼周边杂草进行清理,东盛村已组织人员对文化楼室内卫生进行清理并整齐摆放办公桌椅;篮球架已重新安装并已投入使用。
三是对全县的扶持资金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了解是否存在项目闲置情况。做到举一反三,预防此类情况再次发生,确保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建设项目发挥应有的使用功能。
(三)对“水利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程实施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1.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减工作把关不严,造成资金损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追缴工作小组,整合各方力量,加大追缴力度。局领导多次带队进村入户开展追缴工作,多次深入到移民家庭走访了解情况、做好群众细致思想工作,劝导群众主动退缴违规领取的资金。且争取局纪检组的支持,开展追缴工作。截至目前,共追缴人数88人,追缴金额7.8万元,已完成直补资金追缴工作。
二是组织各镇、各村干部加强人口方面专题学习会,吃透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三是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在去年巡查期间,我局分别在9月23日和10月2日两次召开全县人口复核专题工作会议,布置对我县领取直补人口进行全面复核。并成立人口复核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带队,分片区,深入到各镇进村入户抽查人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争取局纪检组的大力支持,对复核工作进行监督,形成强有力的威慑。
四是改变人中核减工作办法单一,加强和公安、民政、医保等部门信息对碰,严把审核关。
五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群众监督力度。
二、下一步计划
一是坚持从严从实,持续抓好整改。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两手发力,着力推动工作。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坚持两手齐抓,两手发力,以整改促发展,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在推动我县水利事业科学发展上来,推动我县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遂溪作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762418;邮政地址:遂溪县遂城街道东山路20号;电子邮箱:WAZG668899@126.com。
中共遂溪县水务局党组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