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内塘水库等12宗水库经营权无偿划转至遂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须开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现将事项基本信息公告,征求公众对该事项的意见及建议。
一、事项名称:内塘水库等12宗水库经营权无偿划转至遂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实施单位:遂溪县水务局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街道东山路20号县水务局
联系人:杨海
电话:0759-7751917
三、事项概况
为充分发挥水库资源效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节约水库资产的管理成本,同时盘活存量国有资产,推动水库国有资产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共同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拟将遂溪县的县管、镇管的内塘、罗马坛、后滩、下洋、建新、石栏柱、后城、谭六、山内、望高、草洋、官田等12宗水库经营权无偿划转至遂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期限为20年。经营权范围包括供水服务、发电、文旅、农业灌溉、库容维护、水库维护和加固等。无偿划转遂溪县12宗水库的经营权,目前原业主已经发生运营项目行为的所属经营权维持现行模式不变(包括养殖、场地租赁、发电等经营权),无偿划转范围不包括现行模式,其余12宗水库的经营权采用无偿划转的方式划转遂发集团。
四、公告征求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对事项是否支持;对您工作生活等方面是否产生影响;您认为事项对当地经济、环境的影响;对事项的建议和要求等。
3.公众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事项如有较大异议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向实施单位提出并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填写相关意见表或说明情况,并递交、邮寄或扫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联系人处。
2.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实施单位联系。
3.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4.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4月18日。
遂溪县水务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