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作者: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6-10-29 点击数:- 分享到: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生态环境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工作主线,不断深化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理、提升法治水平,有效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筑牢法治思想根基。一是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战略定力。2025年,我局将学习贯彻上述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列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干部职工学习计划,通过领导领学、会议辅学、个人自学等形式,全面领会其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认真学习、学深悟透、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我局干部充分利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湛江市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广东普法网等平台开展理论学习,多层次、多角度提升法治素养。三是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党组和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将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严格落实、干部职工人人参与”的法治工作格局。按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推动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健全工作体系,推进规范文明执法。我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一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和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行差异化监管。二是持续优化“综合查一次”工作。统筹合并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事项,在检查前按规定向企业发放《行政检查通知书》,减少对企业的现场检查。三是严格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实施〈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细则》,统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尺度。四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模式。2025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8宗,罚没金额209.54万元,从轻、减轻罚款金额3.6万元。五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生效裁判,坚决维护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权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举办法治培训。按年度法治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行政执法专题、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举办2025年遂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积极参加2025年湛江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战比武。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制度,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严格执行《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湛江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试行)》等八项执法制度,不断规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2025年,我局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均按要求进行公示,并在有关平台录入,有效地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落实行政处罚听证(复核陈述申辩)制度。依法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会,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合理、合情、合法、合规”提出处罚建议,确保当事人听证权利。2025年,组织行政处罚听证会5场,复核陈述申辩书9份,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18份。四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危险废物风险治理、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等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出动执法人员2832余人次,检查企业(场所)783余家次。依托智慧监管平台开展非现场执法,发现问题并立案查处7家企业。妥善处理群众环境投诉199件,办结率100%。五是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完成第二轮中央督察15大项任务销号、完成第二轮省级督察9项任务,办结央督66宗、省督29宗信访案,开展自查自纠及“回头看”。

(四)依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深入实施空气质量全面提升行动,2025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0天,优良率97.4%,PM2.5浓度24.2微克/立方米。二是以遂溪河罗屋田省考断面水质达标为核心,成立县级指挥部,建立覆盖畜禽养殖、工业企业等194个点位的“五张清单”责任体系。2025年,遂溪河罗屋田断面水质为Ⅳ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国控点位水质优良率100%。三是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191家企业在省固废平台完成申报登记。完成16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五)加快推进行政决策和行政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我局坚持完善行政决策和治理各项制度,不断推进生态环境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持续强化合法性审核,切实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作用,积极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专业意见,有效防范行政管理法律风险。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做到应审尽审,加强合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按要求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规范性文件目录。

(六)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审批服务优化提速。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深度融合人工智能技术,使用“湛小环”人工智能辅助环评审核平台,对重点项目提供“一对一”全程指导。全年审批环评报告表24个,核发排污许可证98个,其中新增工业噪声排污许可核发率达100%。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对照上级有关要求抓好落实,推动涉及我局的指标顺利推进。三是持续推行“两书同达”机制。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2025年共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16份,开展生态环境处罚信用修复培训1次。

(七)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建立健全普法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成立以各部门业务骨干为主要成员的环保法治宣讲团,推进普法与执法、处罚、服务的有机融合。2025年,共开展三期“环保法治讲堂”系列普法活动。二是开展企业普法活动。针对制糖企业锅炉污染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我局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活动,召开专题普法,进行相关法律普及宣传,增强企业主或负责人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收到较好的法律效应。2025年,我局开展普法活动2次。三是广泛开展生态环境普法。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世界海洋日”等主题日为契机,集中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并通过展位、横幅、LED屏等开展普法教育。全年开展普法活动4场,派发生态环境宣传册达1500余本。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通过2025年的努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取得了一些新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升。随着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不断推进,对法治工作的要求更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面临考验,需要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原因主要是基层执法任务重、领域广,法律法规更新快,复合型法治人才和法制审核力量仍显不足。

(二)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法治宣传的载体形式不够丰富,覆盖面、影响力仍需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与日常工作需要进一步融合,还需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丰富普法形式、拓宽渠道、提升普法实效。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紧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为保障生态环境领域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污,规范自由裁量权,有力推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落实。

(二)围绕工作重点,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充分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举办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和参加大练兵实战比武,提高执法人员综合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推动行政执法制度的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同时,不断强化污染源环境管理,结合双随机抽查,狠抓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管,切实督促和指导重点排污单位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全覆盖”执法监管。

(三)加强法治宣传,增强依法行政观念。结合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强化干部职工普法主体责任,增强“人人都是普法员”的责任意识,形成普法工作大格局,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开展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