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遂)环罚字〔2026〕14号

作者: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6-07-27 点击数:- 分享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铭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23MA54DM5K6X

法定代表

陈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遂)环罚字〔202614

违法事实

当事人通过暗管的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罚款3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7-24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铭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