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遂)环罚字〔2026〕12号

作者: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6-07-27 点击数:- 分享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中垦城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00MA51M2CD5Y

法定代表

刘聪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遂)环罚字〔202612

违法事实

当事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该项目即投入使用,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罚款40.33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7-23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中垦城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