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遂)环罚字〔2026〕11号

作者: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6-07-07 点击数:- 分享到:

行政相对人名称

遂溪县城月各有猪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23MA51YY5D3B

投资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遂)环罚字〔202611

违法事实

当事人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规定,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罚款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7-3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行政处罚决定书(遂溪县城月各有猪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