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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付**
公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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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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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遂)环罚字〔2025〕14号
违法事实
当事人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质量问题,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通报批评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15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行政处罚决定书(付某某).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