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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佛山市安托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MA547DCC80
法定代表人
梁建桦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遂)环罚字〔2025〕13号
违法事实
当事人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质量问题,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通报批评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15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行政处罚决定书(佛山市安托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