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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遂溪县荣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23351268009E
法定代表人
肖江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遂)环罚字〔2025〕1号
违法事实
当事人未依据法定的检测方法、检测标准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检测,违反了《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处罚款1.2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2-26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行政处罚决定书(遂溪县荣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