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遂)环罚字〔2026〕15号

作者: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6-08-13 点击数:- 分享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东铭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23MA54DM5K6X

法定代表

陈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遂)环罚字〔202615

违法事实

当事人超过排污许可证许可排放浓度排放大气污染物,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予以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罚款2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8-11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行政处罚决定书(铭盛).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