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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23345302477M
投资人
陈伟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遂)环罚字〔2026〕2号
违法事实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罚款3.0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6-3-16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行政处罚决定书(遂溪县鸿泰建材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