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遂)环罚字〔2026〕2号

作者: | 来源: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6-03-19 点击数:- 分享到: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23345302477M

投资人

陈伟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遂)环罚字〔2026〕2

违法事实

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处罚内容

罚款3.0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6-3-16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行政处罚决定书(遂溪县鸿泰建材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