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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材料石英砂及其配套新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作者:作者名称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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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新型材料石英砂及其配套新型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遂环建函[2024]30号
2024-10-16
湛江市红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洋青镇国道228线烟墩村路段北侧2022050号地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七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湛江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0759-7761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