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澳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生物)有机肥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0759-7762056
项目名称 | 湛江市澳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生物)有机肥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遂溪县城月镇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有限公司遂溪林场红旗林队1012小班仓储厂房 |
建设单位 | 湛江市澳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地面积约2725m2,建筑面积270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卸料区、成品仓库,并配套环保工程等。项目年产有机肥15000吨、生物有机肥15000吨。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环评机构 | 湛江市启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加强运输管理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破碎、混配造粒等工序粉尘,采用设备加盖,废气排放口与风管直接连接收集后,经过“生物过滤净化技术臭气净化设备+除雾+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混配、烘干工序中产生的NH3、H2S由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由风机引至“生物过滤净化技术臭气净化设备+除雾+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热风炉尾气经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进入烘干筒,与烘干滚筒中废气混合,由“生物过滤净化技术臭气净化设备+除雾+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对物料运输带设置围挡,原料转运、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利用车间墙体阻隔作用,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在物料转运、混配过程喷洒生物除臭剂。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选择低噪声型设备,采用墙体降噪、设备减振、消声等措施。热风炉灰渣和热风炉灰渣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干式清扫粉尘和喷淋沉渣交有能力单位处置;喷淋废液定期由有资质公司派专人清运处置,不在厂内暂存。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