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拟对湛江市牛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助燃材料环保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作者:作者名称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3-08-18 点击数:- 分享到:


  根据湛江市牛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助燃材料环保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8月18日至2023年08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7761689

  传 真:0759-77620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湛江市牛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助燃材料环保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湛江遂溪县

建设单位

湛江市牛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4382.21㎡,建筑面积为4382.2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宿舍以及配套环保工程等。生产规模为年产燃料棒10万吨。本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

环评机构

佛山市安托亚环境技术在职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加强运输管理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加强运输管理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周边绿化灌溉,不外排。在破碎、压实成型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 1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对破碎区所在车间采取封闭措施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厨房烹饪油烟经除油烟装置处理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筛选出的金属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置。主要噪声源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