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拟对现代化工业气体保障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作者:作者名称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3-04-23 点击数:- 分享到:


  根据现代化工业气体保障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4月20日至2023年04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7761689

  传 真:0759-77620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现代化工业气体保障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湛江遂溪县

建设单位

广东星征程气体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12181.35m2,建筑面积4499.13m2,建设内容包括气瓶储存间、管束车临时停车位、钢棚、充装间、检测车间及配套系统等。项目分装经营产品为氧、氮、氩、二氧化碳、氦、氢、环氧乙烷;储存经营产品为一氧化碳、丙烷、乙炔;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氢气、高纯氦、环氧乙烷年储运量分别为46.154万瓶、33.333万瓶、31.423万瓶、、23.334万瓶、8.333万瓶、1.6万瓶、0.057万瓶。项目总投资6927.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

环评机构

广东乐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洒水抑尘、物料遮盖、加强运输管理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营运期:加强对充装设备的维护,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静电除油烟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食堂楼顶排放;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经配套的水幕除尘设施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食堂废水经三级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工艺为:三级化粪池+调节+缺氧+好氧+沉淀,处理能力为3m3/d)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减震和密封隔声等措施。废钢瓶及废气阀交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