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拟对遂溪县振东淀粉厂年产4000吨预糊化的淀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作者:作者名称 |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 | 时间:2022-11-11 点击数:- 分享到:


  根据遂溪县振东淀粉厂年产4000吨预糊化的淀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09日至2022年11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遂溪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7761689

  传 真:0759-77620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遂溪县振东淀粉厂年产4000吨预糊化的淀粉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湛江遂溪县

建设单位

遂溪县振东淀粉厂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500㎡,建筑面积 15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宿舍、食堂、办公室及配套环保设施等。项目年生产预糊化的淀粉4000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环评机构

广东粤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营运期:项目投料、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至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同其他生活污水进入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地作物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减震和密封隔声等措施。木薯外皮、木薯废渣和废弃粉尘交由有能力处理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交由废品回收商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