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我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如下:
一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认真执行县人大会议审议预决算的相关决议要求,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坚持稳中求进,保障民生支出,2023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支管理基本规范。
——加强保障民生支出。2023年全县民生类支出43.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56%,有力支持教育、社保、医疗卫生、文旅建设、社会治理等民生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加大县本级财政投入助推“百千万工程”取得实效。2023年我县投入本级资金3.12亿元保障推进“百千万工程”,其中投入0.91亿元支持产业聚集布局,增容扩容。投入农村村容风貌治理1.14亿元,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安排镇村拆旧复垦收益0.93亿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0.14亿元。县本级财政的投入,切实保障我县“百千万工程”有力推进.
——新增债券资金有力支撑重大项目建设。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增债券资金共计17.3亿元,其中专项债券17亿元,一般债券0.3亿元。债券资金共支持28个建设项目,主要投向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和农林水利等领域项目建设。债券资金的补充,为加快县域整体建设,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良好。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督促,推动整改见效。截至2024年6月,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117个,已整改到位114个,整改完成率97.44%。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3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县级决算报表(草案)反映,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1.78亿元,总支出55.88亿元,年终结转结余15.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2.78亿元,总支出20.46亿元,年终结转结余2.3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89万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支出,年终结余389万元;县级统筹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7.28亿元,总支出6.63亿元,年终结余0.65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执行不够严格。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涉及金额9000万元。二是部分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缓慢,涉及金额2938.1万元。三是部分财政资金未及时拨付,涉及9笔资金,涉及金额5184.24万元。
2.部分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2023年土地出让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13.32%,预算调减率为86.68%。该项收入年初编制预算时未充分考虑土地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以支定收,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
3.财政资金支出不规范。一是直接将财政资金拨付到各镇财政所未形成实际支出,资金滞留在各镇财政所预算账户,涉及金额534.66万元。二是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涉及金额56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4个单位(含其下属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结合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1个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1.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方面。一是2个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294.89万元。二是2个单位以借据、银行存款单等顶替库存现金,白条抵库涉及金额7.83万元。三是1个单位有3个建设项目未按期建设,导致专项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涉及资金222万元。四是1个单位违规发放福利,涉及金额1.71万元。
2.内部控制管理方面。一是2个单位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二是1个单位合同管理不规范,未对合同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进行详细登记。三是1个单位有2项业务未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四是1个单位有40笔1万元以上支出事项没有上会讨论,涉及金额425.45万元。五是1个单位机构改革合并后,车辆、土地房屋等资产未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六是1个单位维稳租车及服务费没有合同或协议。七是内控制度不健全,1个单位签订5万元以上的合同有55份,但未建立合同内部管理制度;1个单位未制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或具体办法)。
3.工程项目管理方面。一是1个单位有2项工程已竣工验收,但未按规定办理工程结算财政审核。二是1个单位建设的亮化工程已完工并开通使用,但未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三是1个单位建设的电子警察设备项目于2020年6月已竣工验收,截至2023年8月4日还未投入使用。
4.财务管理方面。一是会计核算不规范,2个单位工程项目支出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1个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明细科目核算;4个单位部分经济业务不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进行核算;2个单位对部分经济业务事项不进行账务处理;1个单位重复对部分收入进行记账,造成收入虚增5046万元。二是存在账外负债,1个单位有2项应付账款不及时记账,存在账外负债14.54万元。三是部分原始凭证不完整,2个单位部分凭证附件缺少银行回单、合同等;部分会议费支出没有附上相关会议通知、会议议程、会议签到表等资料,涉及金额5.55万元。
5.预算执行及“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方面。一是1个单位公务卡结算执行不到位,仍存在现金借据抵顶现金、差旅费报销使用现金支出的情况。二是2个单位公务车使用管理不规范,未对车辆用油采取一车一卡加油核算,未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公示,缺乏监督,未登记公务用车的油耗、里程、费用。三是1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万元。四是1个单位以维稳工作名义列支接待费、食品费,涉及金额0.18万元。五是1个单位无预算列支招商引资费用9.53万元。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组织审计遂溪县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遂溪县积极发挥专项债券资金重点支持方向,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未及时偿还债券利息,涉及金额15768.38万元。二是债券资金产生利息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5个项目主管单位6个债券专户,涉及金额10.04万元。三是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慢,未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1个乡镇中心幼儿园项目、1个乡镇滨海特色旅游综合开发建设项目(一期)、1个乡镇2022年度城乡融合综合改造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拨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时未按照规定将人工费用拨付到人工工资专用账户。二是项目一期多报多领工程款,涉及金额117.77万元。三是提前支付项目二期工程监理费9.34万元、项目一期工程设计费19万元,涉及金额28.34万元。四是建设项目单位未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工程进度缓慢,造成628.81万元建设资金滞留17个月。
(二)项目工程监管不到位。一是部分施工日记和监理日志内容不完整,不能反映出实际的工程施工、监理情况。二是部分工程量的竣工图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三是部分建设内容发生改变未履行一般设计变更书面手续。四是部分工程已竣工验收未按期完成工程竣工价款结算。五是部分项目工程已完工还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六是项目负责人无工程管理类资格,导致出现工程变更较多,工程进度缓慢等问题。七是部分合同不规范,未建立项目合同及设计文件收发管理制度和流程。八是部分零星工程尚未完成就进行竣工验收。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预付工程款时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943.8万元。
四、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对1家食品分公司2021至2022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分公司根据屠宰场总体规划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在原有的基础上,通过自筹资金,对屠宰场进行升级改造及完善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升级后更具规模化、标准化,为企业长效发展夯实基础,提高企业竞争力。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未按规定登记会计账簿,涉及金额2644.91万元。二是未按规定结转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38.20万元。三是不正确使用会计科目核算,涉及金额10万元。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涉及金额103.29万元。二是部分原始凭证不完整,涉及金额22.97万元。三是部分支付业务未按规定进行银行转账结算,涉及金额6.47万元。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5个部门、单位(含其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等审计中,重点关注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不断加强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基本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未按规定处置国有资产。1个单位自行处置报废2辆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15年)的车辆。
(二)购置设备未登记固定资产账。1个单位购买办公台、会议台、沙发、GPS测量仪、环卫车、喷药机和三轮电动车等合计7.94万元未登记固定资产账。
(三)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3个单位未定期清查盘点固定资产;1个单位未建立并登记固定资产卡片。
(四)固定资产账账不符。3个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价值不符。
六、审计移送的违规问题线索情况
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县审计局共出具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2份,主要向相关主管部门移送线索4项,移送事项包括财务管理方面1项,政府采购方面2项,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方面1项。
七、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约束力。各部门、单位要继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健全决策管理机制,促进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保障工作提质增效。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压实责任,强化项目和资金管理,促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保障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发挥资金效益,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三)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落实管理责任,摸清底数,定期清查,确保账实相符;加强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管理,盘活存量资产,避免闲置浪费,优化资产配置,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衔接,促进科学管理,切实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四)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推动治理能力提升。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督查整改,完善相关制度。深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提升整改效能,推动构建明责履责、担责追责的严密机制。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将严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