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司法局职能介绍

作者:县司法局 | 来源:县司法局 | 时间:2019-04-01 点击数:- 分享到:

遂溪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核,承办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负责协调各镇及各部门实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组织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三)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解释、评估和全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指导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理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镇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依法治理、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监督刑罚执行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七)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按权限负责本系统有关审计工作。

(九)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

1.加强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审核和法制协调,推进律师、公证人员从业行为监管方式创新,健全监管标准和信用等制度体系,进一步取消、委托、下放行政审批职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职业道德建设。

2.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电话热线和实体平台基础,建成覆盖全县、事项齐全、共融互通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打造覆盖城乡的“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