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 来源: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时间:2024-01-05 点击数:- 分享到:

  2023年,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市场监管领域公众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维权、产品质量等事项,认真推行执法监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包括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促进了依法行政。现特向社会公布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形势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突出“竞标争先”“比学赶超”,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策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市场监管部门行政管理效能中的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完善工作机制、夯实信息公开保障基础,着力提供多点、高效、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8条,包括主动公开各类文件指南、市场监管动态、重点领域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及政策解读情况等。

  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于依申请公开,除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2023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所有依申请公开件均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办结,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确保及时发现政务舆情及背后的实际问题,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将信息公开视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要求和规定,及时公开政府工作报告、组织机构、财政预决算等重点政府信息,全面实行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按照“谁起草谁提出,谁办理谁审查,谁签发谁确定”原则,重点公开机构概况、办事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回应互动、行政执法等10类22项内容,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舆论。

  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暂未创建政务新媒体,主要阵地为遂溪县人民政府子网站,制定并每年及时更新《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按照《遂溪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审核发布制度》的要求,同时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并及时处理有关网站的纠错意见,定时更新网站各个专栏,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严把保密关,严把审核关,严把时限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保障发布信息质量。

  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人员配备。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每年向局领导班子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汇报,并健全领导机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作为负责同志,配置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调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切实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并严格落实“谁分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问责机制,积极参加培训及自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为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规范公开内容。加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加强执法程序规范、裁决公正、行为文明的制度制定,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我局自觉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上级行政机关及监察机关监督,同时制定《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部门每季度上报政务信息的时限和数量,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定期对报送情况进行通报,确保网上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3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2

行政强制

2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还存在部分股室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公开工作标准不高,主动性不强,基层政务公开仍需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主动作为,措施上高效有力,责任上层层压实,全面展示市场监管的新形象、新作为。一持续加强政策解读。落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解读范围、落实解读责任,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持续加强“两化”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府信息获取渠道。持续加强业务培训。鉴于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频繁,仍需将业务培训摆在重要位置,以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指导培训,持续加强队伍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回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