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3-04-28 点击数:- 分享到:


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年度:2022年度

评价单位: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本级

一级预算部门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2023年4月21日

  根据《遂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并综合分析,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22年度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情况。

  1.单位情况。

  2019年2月,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原遂溪县市场监管局和遂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建制划入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合原工商、食药、质检、价格监管、盐务等职能,加挂县知识产权局牌子,属正科级机关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20个股室、13个基层所、2个事业单位和1个个私协会。

  2.人员情况。

  2022年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员236人,年末在职人数225人,其中行政人员205人,事业编人员4人,事业编工勤1人,工勤人员11人;离退休人员265人;外聘临时工人10人。

  3.工作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3)负责工业产品、特种设备、计量、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行政许可工作,组织推进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4)负责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6)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7)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标准的实施。(8)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9)负责保护知识产权。(10)负责宏观质量管理。(11)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1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13)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4)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15)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16)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17)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开展质量管理、上市后风险管理和监督检查,推进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1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19)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2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坚持与党政同心,驰而不息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发挥主题教育示范点的表率作用,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化政治建局,强化队伍“四个意识”,以党建引领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提升党组核心领导力、政策传导穿透力和队伍凝聚力。加快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有效开展党日活动传承红色精神,打造廉政文化、机关文化及争优文化,把握“高素质”与“专业化”结合,组织开展党员过政治生日、趣味运动、能力素质提升班、慰问座谈等。

  2.坚持与大局同频,共塑良好营商环境激发效能力。巩固县“营商环境提升年”的成效成绩,持续深化商事制改革,开展暖企助企工作,尤其突破空间局限推进“市内通办”,促进线上线下一体化,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促进数据信息共享,以达成“免证办”,为企业节省更多的交通、时间成本,实现群众“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落实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各项优惠政策,抓好“个转企”覆盖面。加大价格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治理互联网平台不正当竞争工作,加强跟进涉企收费、电力领域、教育收费等民生监管力度。

  3.坚持与发展同步,打造地标品牌提升竞争力。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建设,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及团体积极参与地方、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建设省级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火龙果),让企业“专而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争取完成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区工作,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项目建设,促进专利提质增量,积极指导企业争取获得更多上级专利奖和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推动建立“遂溪县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知识产权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用和授权培训,加强岭南中药材和特色农产品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注册工作,不断发展区域优质特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做优做强农业品牌。

  4.坚持与安全同进,防控重大风险强化落实力。一是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加强农贸市场专班对进口冷链食品防控措施,对重大风险积极迅速做好应对。二是构建社会共治食品安全格局,完善食品市场主体档案,实行动态分类监管,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逐步推进扩大食安快线APP线上培训考核覆盖面达100%;开展食品小作坊、肉制品、餐饮等重点行业质量提升,培育龙头企业,支持食品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提升“遂溪特色食品”品牌形象;提前部署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快检努力覆盖所有集贸市场食用农产品;以冷链、小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农村食品等为重点对象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拟年内组织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各镇食安办进行食品安全应急培训,并进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4级演练。三是强化药械化安全监管,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属地总责、企业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相关部门协管责任、社会各方共治责任的药品安全“五位一体”社会共治体系,强化疫苗、血液制品、注射剂等高风险药品的重点监管。四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电梯鼓式制动器、气瓶、锅炉为重点,构建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深化气瓶、电梯安全监管改革,电梯维保企业、气瓶充装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使用率达100%,气瓶登记率、涂覆率、二维码率和云系统上传率均达100%,公共场所电梯安全责任险投保率达100%。五是狠抓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监管,建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与执法工作衔接机制,拓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及覆盖率,持续开展“清无”“治伪”等专项整治,加强油品质量、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危化品企业、重点消费品监管。

  5.坚持与民生同行,维护竞争秩序形成震慑力。推进“互联网+智慧监管”,推动数据融合汇聚,助力构建智慧市场监管应用体系,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加快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提升年报率,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联合检查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周边、农贸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价格监管、打假治劣、打传规直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和执法效果不断提高;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示范品牌,定期举办全县“放心消费承诺单位”知识讲座,开展农贸市场综合治理,改善农贸市场消费环境,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到实处。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目标1: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大部门”职能优势,强化市场监管,优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目标2:加快两项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充实基层力量,进一步加快干部队伍建设;以服务大局、服务市场、服务民生为指导,进一步加快作风效能建设。

  目标3:确保四大安全,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积极排除隐患,确保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

  目标4:紧抓四项重点,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市场监管领域防疫网进一步筑牢。大力提升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全面执法敢于亮剑,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稳步向好。知识产权力促提升,高质量发展动能持续增强。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整体收支预算数:年初收入预算数为4908.8957万元,年初支出预算数为4908.8957万元。

  2022年部门整体收支决算数:上年结余结转为20.87万元,该部分并未结转到2022年;年初预算收入为4908.90万元,本年实际收入为4167.14万元;年初预算支出为4908.90万元,实际支出为4167.14万元,整体支出完成率为100%。单位整体支出完成率偏高。详见下表:

  表1:2022年度部门整体收支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执行率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收入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4821.44

  4167.14

  86.4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87.46

  0

  0%

  合计

  4908.90

  4167.14

  84.89%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4821.44

  4167.14

  86.43%

  (一)基本支出

  3529.58

  3442.51

  97.53%

  (二)项目支出

  1291.86

  724.63

  56.0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87.46

  0

  0%

  (一)基本支出

  -

  -

  -

  (二)项目支出

  87.46

  0

  0%

  合计

  4908.90

  4167.14

  84.89%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

  根据《遂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23〕2号)要求,成立自评工作小组,组长为党组成员陈福助同志,副组长为办公室负责人宋远静,组员为办公室副主任吴金燕和试用期人员朱晓明。支出管理绩效自评、经费管理及预算管理情况绩效自评以及资产管理绩效自评由吴金燕和朱晓明负责,信息公开及项目管理绩效由王炎负责,组长和副组长负责最终绩效自评情况的审核。

  (二)自评工作过程。

  我局无下属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开展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工作。评价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在财政部门设定的评价指标框架内设定本单位整体支出4项绩效目标,并参照自评评分表的评分标准中每一项内容进行评价。支出管理绩效自评是通过对照2022年财政决算检查本单位支出整体完成率以及财务的合规性,信息公开及项目管理情况自评检查了本单位自评材料及预决算公开的情况,经费管理及预算管理情况的自评检查了单位三公经费、公用经费的控制率以及在职人员控制率,资产管理自评检查了单位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通过自评增强了本单位绩效管理观念,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规范性。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

  自评材料于2023年4月28日前报送,并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填列相应材料。我单位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四)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

  我单位所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与公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一致。

  三、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根据《遂溪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和指标评分标准,我局完成2022年整体部门支出绩效自评分数为98分,绩效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预算编制情况。预算编制情况包含预算编制及目标设置两方面内容,涵盖5个三级指标,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预算编制。

  在合理性方面,预算编制符合我局机关职责,符合县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能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在不同项目、不同用途之间合理分配。专项资金编制合理,未出现因年中调剂导致部门预决算差异过大的问题。预算的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编制准确,年度中间无大量调剂,项目之间未频繁调剂。在规范性方面,符合财政当年度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符合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项目库管理要求。

  (2)目标设置。

  在绩效目标申报情况方面,按规定对符合绩效目标申报项目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及时、规范、完整。考虑目标设置合理性,选取能够体现部门履职主要效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可量化绩效指标进行评价,指标计算依据客观、充分、清晰可衡量,且设置了可量化的指标。

  2.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执行情况涉及的保障措施,支出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四个方面的内容,涵盖11个指标,总分40分。经过自评,本部门得分40分,具体分析如下:

  (1)保障措施。我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制定了内部财务制度、预算绩效、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公车,印章等内部控制制度等,财政资金各项业务及开支均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执行。

  (2)支出管理。

  支出完成率。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实际支出4167.14万元,财政下达资金为4167.14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部门预算总资金支出率为100%,结果=100%,得4分。

  ②结转结余率。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决算数20.87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收入决算数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4167.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100%= 0.5%,结转结余率≤10%,得3分。

  ③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存量资金变动率。(当年年末存量资金规模0万元÷上一年度年末存量资金规模20.87万元-1)×100%=0%,结余结转率≤-15%,得3分。

  ④资金下达合法性。我单位按规定在接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部门预算后,15日内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局要求报送预算数据,资金下达均合法。

  ⑤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采购合计数806.61万元/采购计划合计数806.61万元)×100%=100%。

  ⑥财务合规性。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法规和市财政局有关要求编制,按照有关程序报批后执行。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付符合有关制度规定;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均提交党组会议决定;规范制定会计核算制度,按规定设专账核算,且支出凭证符合规定。未发现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虚列支出等问题;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情况。

  (3)项目管理。

  项目实施程序。部门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县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执行,认真按照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各项工作。各预算单位及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资金管理办法或实施方案等制度健全、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基本能够按规定执行。项目的设立及调整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项目招投标、建设、验收等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工作进度计划、预算安排合理,经费投入得到保障。

  项目监管。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管理制度,需要验收的项目完成后组织专人验收,并严格执行。对专项资金和专项经费进行了有效的检查及监控。每月通报各项目资金使用股室的进度情况,并编写资金支出情况说明,加快资金的使用进度。

  (4)资产管理。

  我局制定了《遂溪县市场监管局内部建设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本年度审计对陈赵成局长进行离任审计时发现资产未办理移交手续问题,以前年度租金未及时收缴,但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资产已合并,出租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资产账与财务账相符。固定资产利用率=(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6776.94/所有固定资产总额6776.94)×100%=100%。本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例≥95%。

  3.预算监督情况。

  预算监督情况涉及信息公开,绩效自评两个方面的内容,涵盖6个三级指标,总分10分。经过自评,本部门得分10分。

  按《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单位门户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所公开的内容与批复一致。公开内容真实、及时和完整,符合公开范围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市级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及财务人员为组员,组成县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组织专人负责,认真、准确填写自评数据表,深入分析整体支出绩效,形成详实的自评报告。并于4月27日顺利完成2022年度县级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报送遂溪县财政局。相关绩效自评报告于4月28日前完成公开工作。

  4.预算使用效益。

  预算执行效益情况涉及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四个方面的内容,涵盖7个三级指标,总分30分。经过自评,本部门得分30分。

  (1)经济性。我局2022年厉行节约,机构运转成本控制有效,“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67.24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数9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数67.2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调整预算数94万元。机构运转成本总体控制良好,公用经费控制率符合县财政局的考核标准。

  (2)效率性。2022年度我局完成党委、政府、人大和上级部门下达或交办的重要事项或工作,加强本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的有效使用,确保了干部职工福利的同时保证了市场监管工作有效开展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等,从而有效的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扎实有力地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中各项目标均已完成,优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企业开办“零成本”0.5天办结;聚焦“纪律作风建设”,锻造四硬市场监管队伍,守牢四大安全保障线,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更加严格,药械质量安全监管更加有力,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更加深入,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防范更加精准;开展“春风利剑”“双减”、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假冒伪劣、反不正当竞争、广告、传销、电线电缆等工业产品质量、校园农村食品安全等各类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推进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等综合治理常态化,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824宗,罚没736.16万元。所有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均根据财政下达的预算资金按计划时间完成的。

  (3)效果性。根据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我局按年度工作计划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结合本部门职能,设置了体现本部门履职效果的5项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我局2022年年度工作在社会,经济,环境方面取得良好效益。

  (4)公平性。我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群众信访,解决群众信访办理,确保回复。2022年全年信访21件,其中有3个重件无法回复,其余均按时回复。我局通过官方网站设置留言,12345热线,县消委会系统等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量化度不精细。在考核各业务股室时,绩效评比的标准不够精细,部分绩效目标指标设置方面有待提高,仍需不断调整绩效评比方案。

  2.部门绩效管理不够科学。对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认识不到位,绩效管理不够完善。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的指标难以量化,对指标选取和设置、合理性如何评判等还不够准确,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项目实施结果为定性描述,可量化程度不够,造成在绩效评价工作中难以把握和衡量实施效果。

  (四)改进措施

  1.提升绩效目标管理的能力

  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地设置本部门绩效目标,不断提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在今后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中注重绩效目标,依据本单位职责和年度工作重点,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部门绩效目标和评价目标。

  2.强化单位绩效管理

  在今后的项目绩效管理方面明确项目实施负责人的责任,重视绩效信息资料的收集,及时、全面、完整归集项目资料,充分反映项目实施绩效。

  四、其他自评情况

  无

  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

附件6—整体绩效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