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遂市监黄罚送告〔2024〕1号)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4-02-19 点击数:- 分享到:

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遂市监黄罚送告〔2024〕1号


遂溪县黄略金万福超市:

  本局于2024年01月2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遂市监黄罚催〔2024〕2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是: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遂市监黄处罚〔2023〕18号)确定的下列义务: 1、缴纳罚款10000元;2、缴纳非法所得1.5元;3、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1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遂市监黄罚催〔2024〕2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叶永青        联系电话:0759-7786396

  联系地址:湛江市遂溪县黄略镇黄略市场监督管理所


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