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溪县消委会接到12315平台转来消费投诉:消费者何先生在拼多多平台“速航通电驱”店铺(湛江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购电动车前轮轮胎套装,消费金额948元。消费者收货安装完成后,发现轮胎存在质量瑕疵,随即联系商家协商,提出100元补偿诉求,但遭到商家拒绝;消费者后续申请平台介入调解,商家仍坚持仅同意补偿40元,双方协商无果,于是向遂溪县消委会求助,希望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接到投诉后,遂溪县消委会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核查投诉材料,联系商家开展调查调解工作。工作人员于10月10日上午到商家经营店铺现场,向商家转达消费者诉求,同时告知拼多多官方客服拟定的处置方案:同意向消费者合计补偿100元,由平台承担50元,商家承担剩余50元。调解现场,商家对轮胎可能出现瑕疵的情况作出说明,经消委会工作人员普法释理,商家认可该补偿方案。
2026年10月10日下午,商家通过拼多多平台向消费者支付补偿款50元,加上平台先行赔付的50元,消费者合计收到100元补偿。双方达成和解,该消费纠纷圆满化解。

遂溪县消委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网购收货及时查验。网购商品,收到货后建议第一时间开箱查验,对商品外观、质量、配件进行检查,留存照片、视频等证据;若发现质量问题,尽量在安装、使用前提出异议,避免商品安装使用后,增加责任认定难度。
二、理性协商,依法维权。遇到消费纠纷,优先和商家、电商平台沟通协商,妥善保存订单截图、聊天记录、商品瑕疵照片视频、付款凭证等全部证据。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全国智慧315平台提交投诉,请求消委会、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
三、电商经营者要履行主体责任。商家销售商品,应当保证商品质量符合使用要求。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当积极响应消费者诉求,主动妥善处理售后,不能简单拒绝消费者合理诉求;电商平台也要落实平台管理责任,督促入驻商家履行售后义务,共同维护网络消费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