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满意消费 3·15遂溪在行动 】假冒伪劣产品消费提示系列:消费维权案例三

作者:县消委会 李梅萍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5-03-14 点击数:- 分享到:

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副食批发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卷烟零售、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案

  2024年9月,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案件移送函,依法对当事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1月16日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当事人在经营场所销售的2条卷烟“某牌 规格及包装84mm条盒硬盒 条状/盒装条码6901028001625”,经鉴别检验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且无法提供该批卷烟的合法有效的进货证明。经核定,当事人上述涉案卷烟购进数量为2条,货值金额为340元,因当事人未售出上述涉案卷烟,违法所得为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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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

  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遂溪县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健康无价,安全第一。请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卷烟,远离假冒伪劣产品,警惕无证经营及假冒伪劣卷烟,保护自身权益。特发布以下消费警示:

  一、警惕无证经营卷烟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经营卷烟零售业务必须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无证经营不仅违法,还可能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的风险。消费者在购买卷烟时,应选择持有合法证照的正规商家,避免因购买来源不明的卷烟而遭受损失。

  二、识别假冒伪劣卷烟

  假冒伪劣卷烟不仅侵犯了商标权,还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消费者在购买卷烟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查看包装:正品卷烟包装印刷清晰、色彩均匀,假冒卷烟可能存在印刷模糊、颜色偏差等问题。

  2、核对条码:通过扫描卷烟条码,验证其真伪。假冒卷烟的条码可能无法识别或与正品不符。

  3、选择正规渠道:避免在无证摊点或不明来源的商家购买卷烟,选择信誉良好的烟草专卖店或超市。

  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购买卷烟时,应主动索要发票或购物凭证,以便在发现问题时及时维权。如发现无证经营或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的行为,可拨打当地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进行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共同营造健康消费环境

  打击无证经营和假冒伪劣卷烟行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消费者应提高警惕,增强法律意识,拒绝购买来源不明的卷烟。同时,商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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