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7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条例》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市民对《条例》知晓度,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9月26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消委会再次到遂溪全丰中央广场开展《条例》宣传进企业进商户活动。
活动现场设立咨询服务台和宣传点,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及商户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新规、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和消费争议解决方法等相关知识,重点介绍了《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细化和补充,并就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如何避免网购代购风险等群众较关心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到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条例》的实施“升级”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县消委会持续开展《条例》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活动,不断扩大宣传范围,让更多的消费者理解《条例》和运用《条例》,营造全社会共同构建一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