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麻章消委会联合调解成功一宗砂浆质量纠纷案

作者:遂市监 黄圣禹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3-01-18 点击数:- 分享到:

  近日,遂溪、麻章消委会联合调解成功一起砂浆纠纷,为杨先生挽回了经济损失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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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市民杨先生向遂溪县某砂浆有限公司购买了21立方的砂浆倒置于麻章区某房地产市场工地,20多天后,发现砂浆的凝结度、强度不够。杨先生要求商家赔偿材料费和人工费共15000余元,遭到该公司拒绝后,无奈之下向湛江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调查处理。

  2023年1月12日上午,遂溪县消委会接诉后,第一时间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股负责人前往涉诉的砂浆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了解,杨先生订购的21方M15砌筑砂浆不同于地板砂浆,该砂浆系作用切砖方面,杨先生施用倒置地板,凝结度会较慢。该公司负责人称,杨先生反映该问题后,已派人到现场查看,砂浆质量没有问题,是施工、保养不当造成的,由于倒置砂浆的地面铺设了1200平方的防水层,楼层也是封闭,砂浆里水份无法快速挥发,所以凝固比较慢,现场也提供了可行方案给杨先生一行人,并承诺可以申请抽样送检,检验后如果属于砂浆质量问题,将赔偿杨先生所有损失。该负责人当场向执法人员提供涉诉批次砂浆的《检验报告》、《预拌砂浆土合格证》、《预拌砂浆的国家标准》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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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3日上午,县消委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股负责人联合麻章消委会前往涉诉工地进行现场调查,并组织涉事双方进行了现场联合调解。该施工建设市场的地板倒置砂浆约3厘米厚,据市民杨先生反映,该批砂浆于2022年11月13日倒置在地板上,多天仍然未凝固,工作人员向其解释购买的M15砂浆的工艺性能,为何出现多天凝固慢的现象。由于砂浆“不凝固”现象产生的原因复杂,经两地消委人员耐心现场联合调解,双方最终于1月13日中午达成和解协议,由生产商补偿杨先生3000元。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同时对两地消委会工作人员认真、细心和耐心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遂溪县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日常生活消费中,遇到商品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时,要及时与经营者进行沟通,以便早日找到原因,尽快解决问题,减少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