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遂溪县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通告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9-09-19 点击数:- 分享到:

 

 

为完成我县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专门机构(管理机构)+多方资源(培训机构)+市场主体”的方式,现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2019〕5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遂溪县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务与要求

(一)培育任务及完成时间。遂溪县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133人,培训机构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培育任务。

(二)培训课时及课程。培训课时为6天以上或48个学时以上,必须按《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2019〕52号)要求分三个模块设置课程。

(三)培育资金及用途。培育资金40万元,其中培训经费39万元,宣传发动、政策调研、认定管理、检查验收、绩效考评、后续跟踪、管理服务等经费1万元。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

(二)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

(三)具有已入选中国远程教育网省级审核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

(四)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农民培训工作经验,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

(五)具有组织学员到省内高校(华南农业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佛山科技学院、广东海洋大学、广东省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广东省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等)参加学习的能力。

(六)具有在项目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遵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自愿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培训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具有配备有专职的信息员负责信息管理平台的录入、维护和管理水平。要根据广东省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设置课程,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有专人整理材料,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提供给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八)具有在以往的各类培训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的条件。

三、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二)培训资质证明材料。

(三)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2019〕52号)文件要求,撰写《遂溪县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初步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培训机构简介、培训课程设置、培训时间安排、培训师资情况、培训教材的选定、认定管理、延伸服务、资金使用计划、培育进度安排、验收考核等内容。课程设置应包括高校教学、电商教学、农业实训教学三个模块。

(四)提供从事培训工作的业绩。

(五)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四、遴选程序

遂溪县农业农村局发布遴选通告——培训机构自愿申报——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认和签订培训合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本遴选公告从2019年9月19日至9月27日,时间7个工作日。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于2019年9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密封)送到或邮寄到遂溪县农业农村局法规科教信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参加遴选。

地址:广东省遂溪县建设路127号遂溪县农业农村局法规科教信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邮编:524300

联系人:李绍湛

联系电话:0759-7766053                

 

遂溪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