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下旬至11月下旬,市委第十二、十三交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巡察。2023年2月15日,市委第十二、十三交叉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推进。为进一步做好市委第十二、十三交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我局及时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定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重点工作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度汇报,解决整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推进整改工作。县分管领导通过书面审、现场听、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加快推进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问题整改。局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成立了遂溪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和农业农村领域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每个问题整改均由班子成员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把自己摆进去,深刻反思,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总结在推进整改工作过程中的不足,加大整改力度,把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强化责任担当,针对症结狠抓落实,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以钉钉子的精神和抓铁有痕的劲头,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确保巡察整改成果落地生根。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对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以整改推动制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从问题源头治理实现整改问题标本兼治,树立系统性思维,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清零见底、长效机制建立、政治生态改善,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农业农村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学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法规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1.加强局机关“三资”管理理论学习。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三农大讲堂”活动等形式加强理论学习。我局于第5次党组(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和开展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于第10次党组(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平台流转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于第13次党组(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中共遂溪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湛江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湛江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以及庞宇常委批示;于县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学习《湛江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切实提高“三资”管理理论水平,努力推进“三资”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2.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开展“三资”管理理论学习。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制定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召开党委会议、政府班子会议学习农村“三资”管理理论和政策法规知识,着重学习《湛江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规定》,增强“三资”管理工作实效。
(二)对落实“三资”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农村“三资”指导、培训及监督处于“碎片化”“应急式”状态问题的整改
1.健全监督制度,强化督导检查。针对各镇(街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督导,并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采取“听取介绍、财务账目抽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常态化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指导。今年来我局多次到有关镇开展“三资”工作情况调研,了解各镇(街)工作堵点难点,商讨有关清产核资、资产描边等具体工作事宜。除此之外,我局针对“三资”管理问题整改工作多次印发通知,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建议发至各镇(街)及县财政局、民政局,要求按规定及时进行整改。
2.以点带面,以试点带动促整改成效。对巡察反馈“落实“三资”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决定打造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公司示范亮点,以抓试点提升问题整改成效。以大数据赋能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以健全管理服务组织体系、运行体系、监管体系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资产资源标准化、程序便捷化、交易市场化、管理数字化,形成权属明确、管理顺畅、监督精准、经营高效的“三资”管理服务体系。我县在杨柑镇进行“三资”管理工作试点,开展全面清产核资工作,并建立遂溪县“三资”智慧云平台。目前,杨柑镇已100%完成清产核资实地测量任务,并完成第一笔线上交易。
3.建立健全机制,规范长效管理。我局牵头制定了《遂溪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已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并印发到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加强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设,打造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4.加强“三资”管理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管理能力。一是学习先进地区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经验。县领导组织县纪委、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部门赴佛山市三水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学习交流工作,并将三水区优秀经验引进到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管理工作。二是加强人员培训。我局及各镇(街)陆续开展“三资”管理相关培训,提高“三资”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助推农村集体“三资”工作顺利开展。
(三)对学习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不及时、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制定学习计划,及时组织学习。制定了《遂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学习整改方案》,及时组织对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交流,并长期坚持。2月21日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3月14日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4月4日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4月2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4月2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读本》,5月19日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一艘中国籍远洋渔船在印度洋中部海域倾覆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的重要指示精神,6月9日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会议精神,7月7日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7月31日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并及时部署相关工作,确保学习的时效性。全局上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加快推动农民富裕富足。
2.不断丰富学习方式,提升学习效率。运用集体研学、培训班、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相结合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学习的热情,提升学习成效。一是严格按照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每月学习计划,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二是局党组班子成员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由党组书记定时抽查和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检查,做到相互督促、相互学习,确保理论学习学到位、学到心,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责任意识和学习意识。三是坚持用好“干部在线学习”“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全体干部职工以线上线下、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方式自主开展学习活动。
(四)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全面排查整改。2023年2月23日,我局牵头制定印发《关于对遂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开展全面排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开展地毯式排查并建立问题清单、限时整改。
2.加强工作调度。根据总体目标任务的要求,分解细化任务到各镇(街),不定期对各镇(街)工作进度进行调度及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和研判下一步工作,提高工作紧迫感,确保如期完成农村污水治理攻坚工作任务。
3.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对标中央、省、市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工作部署要求,我县制定并印发了《遂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以镇政府(街道办)为管理责任主体、村组织为监督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制为服务主体的“四位一体”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
4.加快落实第三方运维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细化分工,我县已编制了《遂溪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方案》,准备正式印发。目前,PPP外包建设的项目已全部交由中节能遂溪水务有限公司继续负责运营管理;其他项目聘请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5.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通过积极申请各级财政资金,发动群众自筹、社会资本等多方筹资,逐步解决建设资金瓶颈问题。2020-2022年,已落实省级涉农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亿元,2023年,我局继续谋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力争年底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及终端设施建设。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要求,到2022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以上,2023年底前,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7%以上。我县已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目标。
截至7月底,由县委乡村振兴办牵头统筹、各镇组织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共2620个。其中农村生活污水收集项目1289个,已完成1277个,完成率99.07%;终端设施项目1331个,已完成1304个,完成率97.97%。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涉及管网配套户数120881户,接入户率为91.50%;其中界炮镇涉及管网配套户数12373户,接入户率92.91%。
(五)对高标准农田管控不严,“非粮化”问题严重问题的整改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县分管领导及时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和各镇(街)会议研究部署对高标准农田管控不严、“非粮化”等问题的整改工作。我局牵头研究制定《遂溪县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印发实施。我县先后3次召开高标准农田“非粮化”整改工作推进协调会议,要求各镇(街)严格按要求认真做好高标准农田“非粮化”“非农化”核查与整改工作。
2.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及时推进整改工作。对2019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全面收集种植实施主体信息,明确地块、生产现状、土地承包和经营权流转情况等信息,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和任务整改清单。采取分类实施、逐步退出机制,指导督促相关镇(街道)加快推进高标农田“非粮化”问题整改进程。对能即时改种粮食的地块,督促农户立即整改;对需要时间改种粮食的地块由农户承诺限期整改;对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地块,联合县自然资源部门、镇(街道)进行整改。
3.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责任。县政府与各镇(街)、各镇(街)与村委会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目标责任书,做到层层签订责任书,级级落实责任制。
4.强化宣传引导,营造保护耕地良好氛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思想,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张贴宣传资料、入户宣传等方式,大力开展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认识,营造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良好氛围。近年来先后发放资料2800多份,将开展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宣传资料发放到镇、村和种植户,提高群众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认识,营造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良好氛围。
5.健全耕地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增量。一是压实保护耕地和科学利用耕地的主体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的底线;二是严格管制耕地农业用途,坚持粮田种粮,耕地必须优先满足粮食生产,务必确保守住粮食安全底线;三是落实管控措施,强化监管核查,对新发生的耕地 “非粮化”问题坚决制止,做到发现1起、查处1起、制止1起;四是开展耕地保护巡查工作,督促耕地保护目标落实。对在耕地保护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
(六)对“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治
1.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我局牵头制定印发《关于对全县农村“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开展全面排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对辖区内“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开展全面排查,对存在应拆未拆、杂草丛生或卫生死角垃圾积存等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任到人(具体到镇(街)分管领导、村支部书记),限时整改。
杨柑镇、港门镇、界炮镇分别于4月30日、5月5日、5月10日落实对“村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巷道杂草丛生等现象普遍存在”问题的整改,同时以春节村庄清洁行动和迎接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为契机,大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日常保洁员则开展常态化保洁工作,确保村内卫生干净清洁。港门镇已落实对“危房拆除不彻底”的整改:枫树村委会洋仔村存在危房2座,已于4月30日前拆除;北灶村委会乾里尾村7座危房,已于3月15日前全部完成拆除。
2.深入一线、加强督查督导。我局多次派出工作组,深入各镇(街),随机抽查村庄巡查暗访,把发现问题拍照汇总,在县人居环境整治群进行公开通报或向各镇(街)当面反馈,责令限期整改。
3.健全村庄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出台了《遂溪县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通过落实保洁员常态化管理及“门前三包”制度,做到人人参与到村庄清洁中来,持续做好村庄保洁日常工作,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七)对涉农专项资金支出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1.全面排查,做好闲置资金整改工作。2018年省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现代农业装备引进及示范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下达我县资金600万元,要求2019年底前完成。由于部分项目实施主体以企业经营资金困难为由停止项目实施,以及部分项目实施完成后结余资金未及时处理,导致项目资金220万元闲置。经深入调查了解,由于历经多年,涉及项目条件变化,当年资金下达的机收甘蔗、机插水稻绩效任务在我县难以找到合适的主体实施,我局加强与县财政局和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县财政局意见以上资金由县财政收回统筹用于其它涉农项目,不再结转安排。我局第6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巡察反馈问题中涉农专项资金支出不及时问题,审批2019-2022年项目结余资金报财政部门统筹使用事宜。我局已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收回统筹以上资金。
2.完善制度,加强涉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制定《遂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业农村领域财政涉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构建完善的项目库,以便有效监管,同时从项目的规划、申报、招标、施工、验收到资金的使用,全程跟踪监管,规范项目管理,对不具备项目实施能力的社会组织和失信单位(责任主体),坚决不予申报项目。涉农资金项目工作实施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统筹制度,及时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按照规定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原则上应在当年全部执行完毕。
3.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加大财源培植,为做好库款管理提供充足的财力保障。对于“账上有钱,库里没钱”的问题,县财政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积极推进土地、水田指标、拆旧复垦、矿产、海洋等资源的收储交易工作,通过增收节支,筹集资金,尽快支付涉农专项资金,以确保涉农项目顺利建设,早日发挥效益。我县在全市率先成立财税增收专班、财政开源节流工作专班,由县长担任组长,各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进行高位推动,始终坚持经济工作每周一调度、半月一协调、一月一分析,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
(八)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为切实解决我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回头看”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和《遂溪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及时召开各镇(街)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扶贫资金闲置问题,要求各镇(街)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认真科学谋划项目,做好前期准备,根据轻重缓急,有侧重、抓急需,加快项目落地,确保项目持续性发展;完善投资评价、审核资料,加快项目招投标工作,推进项目尽快实施,确保扶贫资金持续发挥效益,更好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时,深入各镇(街)督导扶贫资产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指导各镇对闲置资金及“趴窝项目”逐一列明清单、分析原因、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整改销号,彻底解决导致资金闲置的“肠梗阻”问题。
截至7月底,全县已将扶贫闲置资金约46%用于投资经营性项目并纳入县级巩固脱贫攻坚项目,其中江洪镇、黄略镇、岭北镇等共计13个项目资金已投入发挥效益;剩余约54%资金项目正在筹划中,港门镇、黄略镇共计4个项目已纳入县级巩固脱贫攻坚项目库备案。湛江市得信农业有限公司未支付相关拖欠款事项,已协调催促返还完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下一阶段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为加快推动农业农村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努力。
(一)将整改工作与履职尽责相结合。在日常工作落实中抓整改,农业农村局党组将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将问题整改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按照“一手抓问题整改、一手抓重点推进,两手都要抓、都要硬”的工作思路,同步协调推进整改和当前重点工作。在整改方面,需长期坚持的,制定长效机制,对照要求扎实开展整改。在特色农业产业、实施乡村振兴、海洋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方面,按照《关于遂溪县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方案》部署安排,夯实责任,迅速启动、迅速推进,确保整改与当前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三)将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与整改工作相结合。在今后工作中,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将巡察问题整改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有效结合,举一反三,以整改为突破口,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扩大问题查找面,认真排查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病灶,对症下药,防止出现边改边犯。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7762547;邮政地址:遂溪县遂城镇建设路127号;电子邮箱:tjyx0823@163.com。
中共遂溪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委员会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