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全县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的通知

作者: | 来源:遂溪县民政局 | 时间:2025-09-29 点击数:- 分享到:

各有关全县性社会组织: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县民政局定于2025年10月13日-10月31日开展2025年全县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的确定

  县民政局通湛江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检查对象按不少于检查对象总数4%的比例要求抽取共10家。

 二、检查内容


  对检查对象的党组织建设、法人治理、涉企收费、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等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方法

   

 (一)听取汇报执法检查人员到检查对象注册地址听取情况汇报(参加人员:执法检查人员,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理/董事长、监事长或监事、从业人员代表等),并视情况单独听取监事长或监事、从业人员代表的意见。

 (二)查阅资料现场查阅检查对象会议纪要、规章制度、换届档案、年度工作报告、开展业务活动等文件资料。

 (三)现场笔录现场检查法人注册地址以及相关资料,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在场负责人签字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四、检查对象需准备材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章程、负责人备案、变更登记等相关登记资料;

(二)机构设置及负责人职责分工;

(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财务报告;

(四)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

(五)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的财务账本、财务凭证等;

(六)其他与检查有关的资料。

五、检查结果公布

  检查结果通过遂溪县民政局官网依法向社会公开,可以提供给相关政府部门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资格认定等工作的参考因素。

 六、其他事项

(一)检查对象认为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中存在应依法回避情况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县民政局提出,由县民政局审核后按程序递补执法检查人员。

(二)检查对象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所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附件:1.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2.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

                                      遂溪县民政局

                                      2025年9月28日

附件1

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遂溪县港门镇阳光幼儿园

2

遂溪县遂城镇德信科技幼儿园

3

遂溪县乐民镇教育促进会

4

遂溪县遂城镇恒怡幼儿园

5

遂溪县晋大培训学校

6

遂溪县遂城镇香江幼儿园

7

遂溪县杨柑镇星晖幼儿园

8

遂溪县遂城镇东方红幼儿园

9

遂溪县殷屋鹰雄艺术团

10

遂溪县城月镇东方红幼儿园

附件2

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

组别

执法人员

执法证号

1

许舒萍

19150810003

2

叶红英

19150810011

3

吴巧雯

1915081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