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 2020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便函„2019‟307 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 2020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 目入库储备工作,请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工业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以下简称“方向
一”)。支持工业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新技术实施数字化转型,由工业企业牵头联合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申报。
(二)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以下简称“方向二”)。 支持工业企业面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搭建与行业应用系统相结合的 5G 示范网络,充分利用 5G 网络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等特性,面向产品质量检测、设备智能维修运维、工业视频监控等典型生产制造场景,研发基于5G、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并适用于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工业互联网产品、应用并开展实践。由工业企业牵头联合电信运营商、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组织申报。
二、申报主体要求
(一)工业企业。应在湛江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的企业,企业家具有数字化变革的强烈意识、愿意尝试探 索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二)工业互联网供应商、电信运营商。包括工业互联 网平台商、服务商,应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企业,或电信运营商在广东(省内各地市)的分支机构。申报方向二的电信运营商应具有建设 5G 基础设施、提供 5G 在工业领域应用服务的能力,核心竞争优势明显。
(三)近 5 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三、标杆示范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地在湛江市内。
(二)工业企业须基于企业发展战略已实施或正在实施数
字化变革规划,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企业业务战略的路线清晰。
(三)项目采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技术解决企业综合业务问 题,打破信息孤岛,不断促进企业业务持续改善。方向二项 目还应同时具备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的良好产业基础以及基础设施,在建或已开通满足应用要求的 5G 基站。
(四)应用场景具有代表性,面向细分领域共性需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解决方案产品和模式。
(五)项目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和我市的绩效目标要求。
(六)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已获得2018、2019 年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和获得“上云上平台”服务 券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项目遴选参考指标见附件 1。
四、资金扶持要求
(一)项目财政资金扶持比例原则不超过项目总投入额的30。各项目单位要如实填写项目投入额,不得夸大投入额度。
(二)扶持方式采用直接补助、事后奖补等方式。
(三)项目应有量化考核绩效指标,无量化考核绩效指标的项目不予以扶持。
(四)项目应明确联合申报各方的分工、职责和工作目标,以及各方的财政资金分配和支出预算方案。项目牵头单位需统筹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验收和绩效考核、审计等工作,
联合申报单位按资金分配和支出预算方案使用资金,并配合牵头单位做好资金管理、验收、绩效考核、审计等各项工作。
(五)项目实施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迟于 2021 年 12 月。
五、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项目入库工作的重要性,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企业申报。根据省通知要求,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预算。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申报的方向,按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用 A4 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提交到所属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项目推荐。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项目遴选过程中应充分用好“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应对项目申报材料对照申报要求认真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项目推荐函及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 3),连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 6 份、电子版一份),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前送我局(信息化与数字产业科)。
(三)项目入库储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省有关要 求,组织对项目进行审核或评审论证,形成书面结论,作为 项目入库合规性审核和优先排序的依据。
(四)项目资金分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各地市项 目推荐情况,结合专项资金年度预算额度及以往专项资金使 用情况等因素进行资金切块分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省
切块下达的资金,按程序开展资金分配工作。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