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教育局内设机构和职能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9-07-08 点击数:- 分享到:

县教育局有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机关的政务、事务工作;组织安排教育局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重要文件起草、调研、督办、信息、宣传、档案、信访、提案(议案)、机要、保密、外事、机关基建、机关政治业务学习、接待和后勤工作等及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受领导委托代表教育局出席有关会议、活动及处理有关问题;负责各类文件的立转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上级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中小学教材及学习资料的征订工作和教学辅助用书管理;负责局公章管理及用印工作;承担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育股  

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和科技教育的行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及招生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对学校教育的规模、课程设置、科学实验、质量效益实行指导和调控;负责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学制、学籍管理等工作;承办对民办教育机构的行政许可初审、对学生学籍异动的社会服务审批;检查教育法规和课程计划执行情况。  

(三)人事股  

负责全县学校人事管理工作;承办学校领导的选拔任免工作;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负责教师调配和师范院校毕业生的招聘;管理教师工资、福利和养老保险;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职称评聘;负责教师及教育行政干部的考核、培训和奖罚;负责本系统人事档案和教师业务档案管理。  

(四)离退休干部股  

负责全县中小学和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条例,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协助人事股办理教职工退休业务,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工作。  

(五)计财股  

负责管理本局预算内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编制教育经费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的规定、教育收费的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筹措教育经费,指导学校按各级有关资金、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经费,跟踪监督经费使用过程,并做出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审核学校经费开支与预算方案,并监督学校按预算执行经费开支;负责教育经费的划拨,拟订本局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学校按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做好财务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基建项目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制订学校校舍、设备建设管理规定;负责审批学校维修、建设,审核工程立项、工程建设规划等各项工作;负责指导学校校园规划建设、校舍建设和学校其他设施设备建设;负责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的助学工作;负责对中小学校财务工作和校长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六)督导室  

负责制定教育督导工作的计划和实施方案,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开展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对中小学实施义务教育工作,以及有关行政部门配合实施义务教育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对学校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学校的办学方向、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和指导;指导本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并对完成标准化建设的学校进行验收;负责普通高中和幼儿园上等级的指导和评估工作;协助县有关部门做好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工作;对教育工作中带有方向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对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办学思想先进,以及在教育改革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对违反法律、政策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罚的建议;对教育乱收费行为进行查处;指导和参与创建教育强镇、教育强县和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建设督学责任区,实施督学责任区制度;完成县教育局和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体卫艺股  

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体育、卫生、艺术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宏观管理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负责拟定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体育、卫生教育的器材、场地建设工作;检查、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两个“条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的落实工作;组织有关体育、艺术竞赛、交流活动;负责全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育考试工作;负责全县体育、音乐、美术教师的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卫生保健所做好全县中小学生常见病及健康状况的监测工作。  

(八)招考办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制订具体措施,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高等、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负责组织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志愿填报和考试;负责组织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负责组织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协助组织学生外语、计算机水平(等级)考试;协助组织高等、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工作。  

(九)教研室  

围绕学校的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大力开展校本教研,积极进行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本地区实际,提出执行教学计划、课程目标和使用教材意见,为教育局决策提供依据;制订全县中小学教学改革规划,提出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意见,组织和指导课程的实施,优化教学过程;深入教学工作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掌握全县中小学各学科教学情况,提出各个教育阶段课程实施的具体方案,编制教学计划,对基础教育课程建设进行管理;指导学校落实教学工作法规,建立健全教学教研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全县中小学抓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学研究、教学实验活动,总结和推广教改经验,评选出每年度的优质课、优秀教学论文等优秀教学成果;负责培训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做好评选教坛新秀工作;组织落实中小学教学质量的检测评估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抓好中考、学业水平考试、高考的复习备考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县各中小学校教学工作的指导、检查工作。                          

(十)教育装备中心  

负责制订全县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教学仪器配备和开展电化教育、电教研究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中小学搞好实验室建设和电化、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工作,积极推广学校电化教育;负责培训教学仪器管理、使用、电化教育研究等业务人员;负责指导学校开展电化教学活动开发我县教育系统的主干网络;协调各中小学网站的信息交流;维护教育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办公自动化、教学、教研网络化等活动;负责我县学校网络管理员的技术培训等。  

(十一)安全办  

承担教育系统的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指导和督促学校抓好校内安全保卫工作,完善保卫设施和器材,加强保卫队伍建设,排查和整改学校存在安全隐患;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工作,把学校安全工作列入考核和评估学校工作重要内容;指导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和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等;协助综治委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并为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十二)勤工办  

负责全县学校勤工俭学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勤工俭学工作的发展规划;指导和协助全县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督查、管理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和学校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卫生;负责全县学生用品及作业簿、校服的管理。  

(十三)教育工会  

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工会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教育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工会参与民主管理、指导并监督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协助和指导学校做好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和社会保障工作,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四)卫生保健所  

协助教育行政部门规划、部署学校卫生工作;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学校卫生工作;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根据学生健康状况和发育水平,提出干预措施,指导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负责学生的健康体检,做好本地区学生的体质健康监测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教学、饮水卫生监测;开展和指导中小学生常见疾病及其它疾病的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做好资料统计分析和积累工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十五)德育股(党委办)

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行政监察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制度;负责局党委的日常事务,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按照党委的决定,组织、安排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负责党委文件材料的草拟、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党内相关资料的征订、收发和管理;负责党委印鉴、介绍信等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教育局直属党总支、支部的组织设置,指导做好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费收缴上交、党组织关系接转、党务统计等工作;负责对直属党总支、支部的年度考核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监督管理各类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和奖励工作;指导和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科技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指导本系统共青团、少先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工作;协助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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