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5-03-25 点击数:- 分享到: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所在地为遂溪县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遂溪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三)就读学校所在地为遂溪县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遂溪县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网上报名

  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两个阶段都可报名人员范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国考合格人员、全日制应届师范生、全日制应届非师范生。

  (一)网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网报第一阶段:4月11日9:00至4月21日17:30。

  网报第二阶段:6月16日9:00至6月20日17:30。

  (二)申请人于规定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操作可参考“广东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提醒申报者:网上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选择的认定机构须为湛江市教育局且现场确认点为遂溪县教育局,否则申报无效)。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广东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附件”栏目下载打印。

  《个人承诺书》可以线上直接签名,无需下载表格。《个人承诺书》要认真检查,确保正确无误。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或显示不完整,可重新上传,否则将视为报名不成功。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申请人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的“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了解办理操作。

  个人信息及填报申请信息要准确完整,如有错误由申请人负责。

  三、体检

  申请人在“广东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附件”栏目下载打印《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表》(A4双面打印一份,填好个人相关信息),即日起自行到我县认定机构指定医院(遂溪县人民医院或遂溪县中医院)进行体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也可到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湛江市第一中医医院进行体检],并取得体检合格证明原件(一般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前三个月内的体检结果有效)。

  四、现场审核确认

  (一)现场审核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时间4月21日至4月23日(现场确认分段进行,具体安排详看系统留言)。

  阶段现场确认时间6月19日至6月20日(现场确认分段进行,具体安排详看系统留言)。

  (二)现场审核确认地点:遂溪县教育局C座3楼会议室

  (三)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温馨提示: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我县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详见广东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信息系统上传照片以及教师资格证、体检表粘贴的照片须一致)。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毕业证、普通话证、毕业成绩单、实习鉴定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专业及类型属于全日制师范生)

  9.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10.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注:学历证明、普通话等级证明等不能通过网报验证需提供证书原件核验的,需另提交原件的复印件。

  五、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具体时间以手机短信通知为准(或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留言)。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指定办公室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如需代领,还需提供代领者身份证原件。

  六、咨询电话      

  0759-7762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