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作者:遂溪县交通运输局 | 来源:遂溪县交通运输局 | 时间:2017-09-03 点击数:- 分享到:

遂溪县交通运输局

2016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

遂溪县交通运输局内设7个职能股室,16个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县的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的年度计划、政策措施、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2.拟定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3.组织公路及其设施建设、维护,负责政府拨款的公路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本县重点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4、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管理。

二、人员构成情况

遂溪县交通运输局共有行政编制13人 ,在职11人;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1人;行政专项执法编制52人,在职44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25人,在职25人;公益三类事业编制206人,在职137人;离退休38人。

三、部门决算说明

1.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2016 年度收入总计2956.32万元,支出总计2956.32万元。与2015年收、支总计各5363.18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408.86万元,减长81%。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了。

(2)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56.32万元,支出决算为295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和预算数没有差异。

(3) 2016年度收入合计2956.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6.32万元,占100%。本年支出合计295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4.1万元,占31% ;项目支出2052.23万元,占69%。

(4)基本支出90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工资福利支出418.13万元,占46%;2、商品和服务支出279.8万元,占3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1.97万元,占21% ; 4、其他资本性支出14.2万元,占2%。

(5)项目支出1483.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雷州半岛一级公路西线遂溪段工程;县道X681线、X683线公路建设;官田隆至海螺水泥厂公路;农村客运燃油补贴等。

1.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总支出41.92万元,预算安排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与2015年支出决算相比无增减变化。说明: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学习、考察、参观等项目计划。

2、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33万元,与2015年支出决算相比增加了。说明:我单位执法车辆多,且加大了限载超载执法力度,从支出预算的其他经费中调剂使用。

3、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12.59万元,与2015年支出决算相比减少了。说明:我局严格按照“八项规定”以及市、县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

4、本单位全年因出国(境)累计0次,0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外事接待38次,446人。

2.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万元,比2015年增加55.01万元,增长18.71%。主要原因是:我局本年度需承办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增多,以及加大了限载限超执法力度,增加了更多的运行经费。

3.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8.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94.01万元。

4.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

5.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完成程度良好。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决算表格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6年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