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1-09-17 点击数:-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1年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粤交法规字〔2021〕36号)《湛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普法工作要点的通知》(湛交法〔2021〕14号)和《遂溪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遂溪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遂普办〔2021〕3号)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普法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法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班子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学习宣传国家法治建设政策。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有关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大力宣传解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等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支部集中学习、主题党日活动、专题讲座和利用“学习强国”“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不断强化广大干部职工对党内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二、持续开展各项普法主题活动

       (一)做好宪法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宪法学习宣传贯彻的要求,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推进宪法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等,让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了解和熟悉宪法,在行业内进一步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二)持续做好“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疫情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在交通工具和公共交通场所,大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严格依法实施防控举措,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三)继续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结合民法典的正式实施,大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充分认识贯彻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把民法典作为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努力提升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开展“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专项普法活动。结合我县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宣传涉企有关法律规范、政策规定及我县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便利化机制措施,提升社会各界参与度、知晓率,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向好。

       三、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一)强化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确定的各项普法任务,坚持将普法工作摆在单位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普法与交通运输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要将普法融入交通运输建设、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在行政许可、检查、处罚、强制等执法活动及公共交通服务过程中,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贯,做到边执法边宣传、边服务边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法》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三)持续推进行业法治文化建设。做好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普法教育。以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守法创建工作为抓手,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努力提升从业人员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引导全行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从源头上预防各种违法交通运输法规行为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坚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以案释法是对案件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对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和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的重要普法方式,要建立健全案例库,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案件办理情况,提高群众学法守法自觉性和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工作机制

       (一)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工作与普法统筹兼顾,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法治、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健全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领导班子年度学法不少于2次。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要求,认真做好执法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和法律知识培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年度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

       (二)组织参加学法专题考试。按照普法办的要求,组织单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学法和考试,落实个人年度学法不少于40 课时要求,不断提升学习质量。

       五、加强公共交通场所普法宣传

       要利用公共交通场所人流量大、受众广的特点,积极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和在交通站场主动进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覆盖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依托公众网等平台,以图解、动漫、短视频等适合新媒体传播的方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主动对交通工作热点和相关政策进行解读,让社会各界了解交通、支持交通、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和谐发展。

附件: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