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增8个“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作者:省交通厅 | 来源:省交通厅 | 时间:2019-08-28 点击数:- 分享到: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日前,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印发《关于联合命名2019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命名广州市增城区、韶关市乐昌市、梅州市兴宁市、蕉岭县、惠州市博罗县、汕尾市陆河县、江门市蓬江区和清远市阳山县共8个县(市、区)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目前,我省共有15个县(市、区)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  

 

近年来,广东不断加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力度,以“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为载体,突出示范引导,以点带面,全面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今年命名的8个“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中,广州市增城区基本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精细化管养程度高,公路标志、标识清晰、齐全;引进社会资金整治农村环境,带动旅游、物流产业发展;全面推行公交TC运营管理模式,搭建“票运分离”管理平台,加大力度投入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带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惠州市博罗县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依托罗浮山旅游资源,建设完善环罗浮山农村公路路网和路况水平,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带动贫困村脱贫致富。江门市蓬江区以党建工作为抓手,设置“红色指数”,构筑党建品牌服务阵地建设,科学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借鉴“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完善管理机构,落实管理资金。各级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扶贫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加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管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现代化和让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的重要载体,更好服务于扶贫攻坚、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