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8”较大交通事故警示通报落实情况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23-04-10 点击数:- 分享到:

  “3·18”较大交通事故发生后,我局高度重视,贯彻市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3·18”较大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清当前严峻复杂的安全生产形势,深刻认识保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和誓保平安的使命感,抓紧抓实安全防范工作。

  二、加强组织部署

  3月20日,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3·18”较大交通事故警示通报会议。3月21日,召开“3·18”较大事故警示教育会。3月31日,召开遂溪县交通运输行业清明节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部署会。通过工作部署和事故警示教育,提升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抓好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织牢安全防护网。

  三、开展安全检查行动

  汲取“3·18”较大交通事故教训,紧紧抓住清明节重要时间节点,牢牢盯住交通运输领域的重点关键环节,组建督查组深入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针对发现的隐患,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求受检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督促受检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

  四、加强道路隐患整治

  根据遂溪县道安办的整治函,G228线遂城街道边岭村路口存在安全隐患,接到文件后,公路事务中心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并按照文件精神制定整改方案,到目前为止,主道上的黄闪灯和村道出入口处的停车让行标志已完成安装,受天气影响,路面标线及减速带尚未施划,下一步继续推进整改工作。

  五、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按照上级的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节假日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坚持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的原则,做到高效妥善处置,并按照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