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遂溪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 | 来源:本网 | 时间:2019-05-30 点击数:- 分享到:

 

 

 

 

 

 

遂交〔2019〕91号

 

关于印发《遂溪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及各交通运输企业: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交安委〔2019〕7号)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遂溪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遂溪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28日    

 

遂溪县交通运输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活动各项工作落实,促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办〔2019〕10号、交通运输部安委会〔2019〕7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工作方案,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大力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化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重点和时间

活动主题: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活动重点:危险化学品。

活动时间: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组织架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遂溪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庞佑仔局长担任组长,局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技术股,具体承担“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学谦同志兼任。

四、活动主要内容及安排

(一)安全生产月的主要内容

1、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要面向辖区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团队开展主题宣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目标任务以及《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 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分析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责任的落实。

2)组织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借鉴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3)组织开展“安全诊断”。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系统讲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授安全知识技能;组织专家组深入重点企业开展安全诊断,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广泛开展宣教指导

1)组织或参与广场宣传咨询日活动。参加县政府组织的 “6·16”广场宣传咨询日活动,在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场咨询服务、警示教育、装备展示、体验交流、安全政策措施和安全知识宣传。

2)组织开展安全科普宣贯活动。开展旅客安全出行安全告知宣传服务,在公交车、出租车、车站、办公楼等公共场所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海报挂图,利用企业内部电子显示屏及交通诱导电子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

3)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推进公路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和进行实战化应急演练等形式,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宣讲,分析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3、深入推进专项行动

(1)强化交通运输风险防控。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的通知》,建立和完善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细化梳理企业内部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建立清单,切实做好防范化解工作,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全面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

2)积极参与“平安交通”安全创新案例征集评选。各单位要积极交流、共享安全生产实践成果,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平安交通”引领下安全生产工作新路径。

3)开展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组织开展重点企业从业人员全覆盖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全面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建设,有效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水平,为持续推动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4.其它活动。按照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和参加其它活动。

(二)交通运输企业活动安排

各交通运输企业除参加县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以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要目的,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自觉性,发挥企业全体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各监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扎实开展。重点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企业主要负责人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谈心对话。企业内部要采取下谈一级的方式,企业负责人对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班组长,班组长对一线员工,层层开展安全生产谈心对话,充分交流观点看法,认真征求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思想动态,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举措的落实。

3、开展一次安全承诺宣誓。依据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全体员工通过职工大会、部门会、班组会,或张贴责任书、承诺书等形式,向大家作出安全生产庄严承诺,真正落实“四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4、开展一轮安全生产培训活动。交通运输企业(特别是今年以来发生事故的运输企业)要集中组织开展一轮面向企业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活动,强化意识、掌握知识、了解常识、增长见识,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培训“无盲区、全覆盖”。

5、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或综合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要突出演练的实战性和实效性,通过应急演练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操作性,强化应急救援协同联动机制,提升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跟踪督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推进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同时,要加强沟通联络和检查指导,实时掌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动态,务求活动取得实效。我局将适时对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和督查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和活动信息报送到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安全技术股),跟踪调度,掌握动态,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请各部门、各单位于2019年5月3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期间,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7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以便汇总市安委办。

联系人:吴学谦,联系电话:0759—7769491,邮箱:20731586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