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团委办公用房自查整改工作

作者: | 来源:团县委 | 时间:2022-03-25 点击数:- 分享到:

  为了做好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自查整改有关工作,结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自查整改,现就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检查范围

  单位各级领导及干部办公用房、服务用房。

  二、自查整改措施

  一是成立自查整改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团县委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促检查等工作。自查整改领导小组负责牵头落实有关问题整改。二是由团县委办公室牵头对办公用房进行重新测量、登记,彻底摸清现有办公用房面积、结构和使用分布情况并进行登记。按照“一退、二调、三完善”整合思路,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合理安排办公室用房,进一步优化服务用房设置,对现使用的房间配备防盗设施,严格管理。

  三、办公用房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

  本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自查整改工作,自查人数共6人,未超标人数共6人,自查面积约54.00平方米(包括服务用房约10.80平方米),超标面积0平方米,整改面积0平方米。其中:

  科级领导(正、副书记)办公用房自查整改人员数2人,未超标人数2人,整改前面积约22.00平方米,整改后面积约22.00平方米,清退面积0平方米,没有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

  科级以下办公用房自查整改人员数4人,未超标人数4人,整改前面积22.00平方米,整改后面积22.00平方米,整改面积0平方米,没有科级以下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

  单位存在服务用房(储藏室),主要用于放置活动用品等物件,服务用房自查整改人员数共6人,未超标6人,整改前面积约10.00平方米,整改后面积约10.00平方米,整改面积0平方米,没有领导及干部超标准使用服务用房。



  共青团遂溪县委会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