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作者: | 来源:团遂字〔2020〕5号 | 时间:2020-04-15 点击数:- 分享到:

各基层团队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学校、社会教育,不断创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念、充分发挥文化传承创新的优势与作用,现决定进一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育人优势,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宗旨,进一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内涵,进一步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二、工作安排

组织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学习教育活动,推动未成年人了解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汲取传统文化中积极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传统美德,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组织中小学校开展“我们的节日”“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中华经典诵读和戏曲、书法、国画、中华武术进校园等活动。组织青少年参观名人故居、传统民居、历史建筑等文化遗址;组织协调文联、书协、戏曲协会等单位,邀请传统文化名家和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走进学校、社区和青少年官、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场所,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培训。

各基层团队组织要认真做好资料收集和上报工作,各项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情况报送团县委邮箱。

团县委办公室联系人:杨小敏

联系电话:0759-7762483

工作邮箱:tw7762483@126.com

共青团遂溪县委员会

2020年4月14日